高歌一屁股坐在地上,一百六十斤的重量全部压在屁股上,屁股肉虽多,但依旧反馈给他一股难言的痛楚,这剧痛让他双眼发黑,全身发软,趴在满是泡沫的地板上,半天无法动弹。 莲蓬头尽职尽力在奋力喷洒着自来水,刚才还感觉的舒适清凉,变得有些湿冷。 高歌回过神,勉强爬了起来,哆嗦着冲掉身上的泡沫,关掉水龙头,费劲拧干毛巾,擦拭干净身上的水珠,才发现,毛巾中间居然不知为何,横横破了个口子。 但高歌来不及细想,丢下毛巾,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才感觉暖和起来,来到客厅,侧身躺在沙发上,感觉臀部痛楚稍减,才舒了口气。 高歌回过神,眼睛无意识看了周围一眼,突然怔住了。 高歌慢慢坐了起来,游目四看,这…… 这不是自己租住的一房一厅的出租屋,单就这客厅,这层高得有四米多吧!面积至少五十平方!已经比自己整个出租屋还要大了。 客厅的家私摆设,极具现代风格,简洁明朗,看那材质,非金非木,也不似塑料,给高歌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电视上闪烁着画面,在播放新闻,但高歌觉得耳中有些嗡嗡作响,听不清那漂亮的记者在急切地说些什么。 高歌转到阳台一面,看了出去,无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进入他的眼帘。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