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更新时间:2025-06-09 05:09
民国初年,时局动荡。这一年的春天夜里,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这墙头上摔下来的美男子,噗通一声砸在了茉喜的心尖上,叫她一见钟情。爱一个人,爱到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巴结着他、讨好着他,就像中了邪一样,一颗心张牙舞爪地要往他身上扑。简直抓心挠肝、走投无路,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他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她白天想着他,夜里闭了眼,梦里还是他。笑微微讲话的他。戎装整齐的他。留了张字条就无影无踪的他。天下第一好的他。可是,情途长如三生路,她不舍昼夜地跋涉,能否博得他的一回顾? 风雨浓胭脂乱(微雨燕双飞原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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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泼辣小厨娘x神颜公子哥 人家穿越到文工团是舞蹈演员,顾芊穿越过来居然是一名食堂女工。 罢了,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厨子虽然没有跳舞体面,也算是一门手艺。 正好,顾芊穿越前是一名神厨。 持起锅铲就是一顿干! 糙面、野菜、麦麸咸菜饼子都能给你做出朵花儿来。 任何糟糕的食物到了顾芊手里,皆能成为化腐朽为神奇的美食。 一不小心就从食堂女工升职为主厨,成了文工团人人追捧、不敢得罪的顾神厨! 就在顾芊开/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
黎非凡穿书了,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 黎非凡就不一样了。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 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意,没事儿斗斗妖艳贱货,有事儿大佬棒棒绝不出头。 背地里呢。 霍家大爷狼子野心黎非凡私人腰包进账五百万。 对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