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想这个了,躲开血骷髅的攻击才是最重要。”大司命刚才要不是及时的拉开白凤,估计白凤已经陷入幻境里,被那家伙控制住,“虽然他只派了几只血骷髅不停的攻击我们,但是我觉得他像是在把我们当猴子戏弄我们。” 白凤可不是这么认为,她觉得是那家伙在拖延时间,不让他们靠近那扇门,要是被他的那些头颅完全吸收了瘴气,那就完蛋了,无论如何都得中断他的阴谋。 “大司命,你们掩护我,吸引那家伙的注意力,我去把那些头颅给毁掉了。”就像那次冰封血骷髅一样,继续用冰把那些头颅连同瘴气一块都冰封住,待把那家伙处置了,就放一把火把那些肮脏的东西给烧光了。 “不行,这里距离那个湖还挺远的,等你跑到那里的时候,估计已经把瘴气吸收完了。”要真是那样的话,白凤去了就等于送死,倒不如先把那家伙给杀掉了,再去处理那些头颅的事也不迟。 “大司命说得对,那里离这里很远的,等跑到那里,怕是早已经把瘴气都吸完了,要是先把那家伙杀掉了,那些头颅即便是吸完瘴气了,没有人去控制,就会留在原地,也好便于我们去毁掉它们。” 史丽雯说的话也有道理,那些头颅一旦吸完瘴气定会被那家伙使唤到这里拿我们开刀做实验,好,那便先杀掉他好了。 释放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云织穿成了极漂亮的Omega,差点被人侵犯,幸好被一颜值逆天的Omega救出 好心的Omega正是他曾看过的《极致臣服,变态Alpha狠狠爱》里的清冷美人受 主角受信息素有着绝对的诱惑力,偏偏一张脸清冷倨傲,激起一众变态大佬们疯狂的占有欲 偏执霸总,病娇贵少爷,多情影帝,个个都想将他占为己有 践踏尊严,囚禁折磨,主角受依旧死不服从,最终落得个自毁腺体,跳楼自杀的下场 熟知剧情的云织决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