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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不是说还有五分钟到吗?”上了车,宁馥才总算从刚才宋持风的那句话里缓过劲儿来,笑着调侃,“听墙脚可不是君子所为,宋先生。
” “老人家的嗓门那么大,我还没下车就听见了,宁小姐。
”宋持风也学着宁馥的措辞,随手扯过安全带帮宁馥扣上,“我确实刚到,就在她夸你比电视上的明星还漂亮的时候来的。
” 宁馥一顿,才道:“学我说话。
” 宋持风万分坦然:“礼尚往来。
”咔嗒一声,安全带落扣。
男人却不急着坐回去,而是先低头浅浅地与她吻了一会儿,才笑着把车开走。
他确实已经订好了餐厅,是公司附近的一家粤菜馆。
这家店开了很多年,翻新好几次,一直保持着高水准、高消费。
宋持风在学生时代就喜欢过来吃饭,也带很多朋友来过,不管口重的,还是口轻的,基本上对这里都是好评。
宁馥口味一向清淡,带她来这里再合适不过。
餐厅里人不多。
餐品应该是已经提前定好的,两人入座,刚坐稳,第一道菜就被端了上来。
宁馥早上吃得不少,后来又一直坐着没怎么动,本来不是很饿,但浅尝一口后,便忽然有了食欲。
这家店的菜,种类繁多,每一道菜的量还不多,恰到好处。
宁馥吃了很多道菜,品尝了各种不同的味道,一顿饭吃得不光是胃里满足,舌尖更是过足了瘾。
吃完饭,宁馥嘴上的口红也掉得差不多了。
她拎着包打算去补一下口红,却被宋持风拉住。
“不补也没事儿。
”宋持风道。
“啊?” “反正估计也保不住。
” “……”宁馥瞪他,却好像被剪掉了指甲的猫,挠上来一点儿疼痛感也没有,只觉得痒得钻心。
“流氓。
” 一会儿“变态”,一会儿“流氓”的,宁馥骂人的词库倒是越来越丰富了。
宋持风搂着她,笑着结了账。
这家店离宋氏总部确实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
盛夏,阳光炙热,路过的女孩儿基本都撑着伞用来遮阳,只有宁馥大喇喇地走在街头,雪白的皮肤暴露在阳光下,亮得就像是被他牵在手上的月亮,颇为引人注目。
宋持风已经让人将车开回总部停车场,两人慢慢散步回去。
宁馥还是第一次在午休的这个时间来宋氏总部,从围墙外看进去,发觉宋氏总部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一家公司,更像是一所大学。
大部分员工的衣着没那么正式,有些人甚至直接穿着格子衫、牛仔裤,从食堂出来,可能手里还拿着一杯饮料或一个苹果,和自己一样散步回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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