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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一人得道鸡犬升了天,现在也都三十多岁的他们,显然成为了捍卫宋北云名誉的坚定信徒。
看到这些,宋北云本人没有再往里头走,因为都是假的,十几年没有回这里的他,再也没有了半分留恋。
倒是在合肥城时,他倒是找回了一些关于当年的记忆,他在早已经改成学校的王府门前站了一会儿,这里的布局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里头出入的人都已经变成了背着书包的学生。
而那个他与金铃儿初次相遇的酒楼仍然还在开着,老板是不是原来那个不知道,但曾经的新店却也成了当地的老字号。
这家店里最显眼的地方就是曾经宋北云在这里写的那首词,只有上阙而没有下面一半,无数人在这想试着续上一把,但却都失败了。
这地方俨然已经成为了当地的网红打卡点,无数人就为了闻一口宋北云二十年前的骚味而专门来到这里,然后为当地旅游产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真正让他心中产生悸动的,其实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河湾,原本这里因为有画舫青楼而人畜兴旺,但如今画舫没有了、青楼也没有了,只剩下岸边的杨柳依依和周围的生活嘈杂。
原本的繁华褪去,只剩下了柴米油盐,游客都没几个。
但这地方对宋北云却是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他在那个世界的时候就住在这,面前的小河就是他心中回不去的故乡,那年的冰棍、电视机里的动画片和母亲呼唤他吃饭的声音,就是压在他心底最深处的记忆。
哪怕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只是站在这里就已经足够能让他将曾经的记忆完全唤醒。
原来有的记忆不管多少年都不会忘记,现在他也已经奔着知天命的年纪去了,回望过去却更是惆怅了起来。
而他在这一刻大概也明白一条大河波浪宽里的河为什么能让天南地北连吃饭的习惯都不一样的人感受到同样的触觉,因为每个人童年记忆里家乡似乎都有一条河,也许不大甚至很小,但都代表着心中最深层次对家乡的回忆。
“宋大人,天色不早了。
是时候该回去了。
” “不急。
”宋北云站在小河畔突然回头问了一声随从:“你说在这弄个纺织厂怎么样?然后把生活区放在前头。
” 随从愣了一下,他其实是很难理解的,因为到了宋北云这个层次,要说也只是会说这座城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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