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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只是开首偶伏一笔,直到最后才用着他。
这在我就因为以前无叙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后来,何丽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自然要写上他。
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笔了。
又如关氏父女,未写与何丽娜会面,却把樊家树引到西山去,然后才大家相聚。
有些人,他就疑惑了:关、何是怎么会晤的呢?诸公当还记得,家树曾介绍秀姑与何小姐在中央公园会面,她们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楼上,指给家树看,她家就住在窗外一幢茅屋内。
请想,关、何之会面,岂不是很久?当然可以简而不书了。
类此者,大概还有许多,也不必细说了。
我想读者都是聪明人,若将本书再细读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说上结局了。
全书的结局,我觉得用笔急促一点。
但是事前,我曾费了一点考量:若是稍长,一定会把当剪的都写出来,拖泥带水,空气不能紧张。
末尾一不紧张,全书精神尽失了。
就人而论,樊家树无非找个对手,这倒无所谓。
至于凤喜,可以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得和樊家树坠欢重拾,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
总之,她有了这样的打击,疯魔是免不了的。
问疯了还好不好?似乎问出了本题以外。
可是我也不妨由我暗示中给读者一点明示:她的母亲,不是明明白白表示无希望了吗?凤喜不见家树是疯,见了家树是更疯!——我真也不忍向下写了。
其次,便是秀姑。
我在写秀姑出场之先,我不打算将她配于任何人的。
她父女此一去,当然是神龙不见尾。
问她何往,只好说句唐诗“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了。
最后,谈到何丽娜。
起初,我只写她是凤喜的一个反面。
后来我觉得这种热恋的女子,太合于现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的写上一段,于是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一部分人主张樊、何结婚,我以为不然:女子对男子之爱,第一个条件,是要忠实。
只要心里对她忠实,表面鲁钝也罢,表面油滑也罢,她就爱了。
何女士之爱樊家树,便是捉住了这一点。
可是樊家树呢,他是不喜欢过于活泼的女子,尤其是奢侈。
所以不能认为他怎样爱何丽娜。
在不大爱之中,又引他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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