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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那男子叫张正勋。
这名字听上去倒有几分书生气。
只听说是生意场上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不单纯,啤酒肚里净装了些偷鸡摸狗的事。
锦绣一早给他们定了性。
她来到约会的地点,想不到竟是一家面馆,当场就想掉头走人。
她肚子里窝着火,站在店门口向上翻了好几个白眼,店里的老板觉得这女人随时都可能晕厥过去,问她要不要进来喝口水。
她摇摇头,闪到一边。
想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如果这就走,未免显得太过于虚荣,平白给别人留下了口舌。
她硬是劝慰住了自己。
站那里,顶着毒辣的太阳,等了老半天。
一辆白色的桑塔纳停在她的面前,一个戴着蛤蟆墨镜的男人从车里伸出光溜溜的头来,问:“你是锦绣吧?”锦绣盯着他脖子上那根有小指头那么粗的金项链,点点头,他自以为潇洒地往他旁边的座位甩了一个大拇指,说:“上车。
”锦绣倒吸一口气,想,人老心不老的男人对社会可产生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
她坐在那人的车上,见那人不时转过头来从上到下地打量自己,她气不打一处来,摸出手机给母亲发去短信,说:“这男人适合你。
”母亲没回她,估计在那边幸灾乐祸。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他们一句话也没说。
锦绣把脸别得很开,不让他看她的表情。
她现在一定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地道的北京话,他说:“是的是的,您放心,她已经和我在一起了。
”锦绣更加肯定他就是张正勋。
她母亲一早说过,张正勋是北京人。
车到一家咖啡馆门口停下,他说:“到啦。
”锦绣望出去,这咖啡馆倒是不错,旧式小洋楼,爬了满壁的粉红蔷薇,门外撑着蓝白条纹的大号遮阳伞,下面摆着田园风格的纯白桌椅,处处迎合着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像19世纪的英国小镇上某位淑女的家。
之前,好似她配不上去这样好的地方,现在,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严。
她下了车,想着找什么借口早早地脱身,没想到车子在身后一溜烟地开走了,锦绣暗吃一惊,想:“逃得比我还快,连这样的人都没看上我,这不伤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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