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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1/4)

林初写惯了硬笔,她以前也没学过毛笔字,捏着毛笔,只觉得那笔尖软趴趴的,手稍微停顿一下就会在宣纸上晕染一大团墨汁,不过好在她下笔轻一点流畅一些,还是能勉强写字的。

写完了荆禾念的那一条账目,林初直起腰板来,瞅了一眼自己那一行毛笔字,竟然觉得还不算太难看。

“你这字……一个个的,跟打了败仗的兵似的,就差躺地上了。

”头顶突然传来一道清冽的嗓音。

林初惊异回眸,不期然看到燕明戈那张欠揍的俊脸。

她正想说话,却见燕明戈拿起了账本,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还有……你是认字认半边吗?有的字甚至只有一个偏旁或是笔画。

” 林初瞅着燕明戈指的那个简体“一”字,顿时脸上一囧,她道,“我们那边的夫子是这样教的!” 搞忘了,古人用的是繁体字! 燕明戈盯了她半响,最后给气笑了,“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讲理的,自己习字的时候不认真,如今倒是把错处怪在夫子身上了。

” 林初囧得不想说话。

燕明戈却没有就此收尾的意思,“不过你也挺厉害,荆禾只能用黑红两色和画痕的长短来记账,你自己倒是创造出了这么多字。

” 他这番话把不苟言笑的荆禾都给逗笑了。

林初气哼哼瞪他一眼。

燕明戈今日心情似乎不错,亲自捉了笔,又示意林初过去,“罢了,我试试能不能把你给教回来。

” 大反派文韬武略样样俱全,毕竟曾经是永安侯府世子,那一笔字,也是名师手底下教出来的。

林初觉得当着荆禾的面让他教自己写字有些怪异,所以走过去的时候有些磨磨蹭蹭的。

好在燕明戈没有说什么,只把笔递给林初,教她捉住笔杆,“你放才拿笔的姿势不对,握笔讲究擫、押、钩、格、抵,手腕要高悬。

” 他就在她身后,因为微微俯低了身子,说话时温热的吐息洒在林初耳廓,痒痒的又有些麻麻的,声音也格外的低醇,林初为了使自己不分心,努力把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上。

他的手上因为常年被北风吹,裂开了不少皲口,看起来有些粗粝,但是指节还是十分修长,像是竹节一般根骨分明,看起来格外的舒服。

如果不是他今日提起了笔,又有谁会想起,这双手曾经也执笔写诗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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