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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一向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正准备一手包子一手酒,酒坛子已经被男人平静而坚决地提了过去。
“有男人在的地方,怎好叫女人拎酒坛。
”他说。
太史阑眼睛微眯,想着此刻如果三个死党在,八成要笑得贼兮兮互相拍肩膀,咬耳朵夸一声“天生的绅士”,景横波一定会立即勾住那家伙脖子问人家姓名年龄工作工资家住哪里是否父母双亡是否没有大姑子小姑子…… 不过太史阑喜欢的却是他包容一切的态度——关键并不在于他帮女士拎酒坛,而是在这男尊女卑,女人抛头露面都难的男权主义社会,他平静接受了一个女子关于喝酒的邀约。
此刻他走在她身边,并行,修长的手指扣着酒坛,散逸而出的酒香,不抵他唇边笑意醉人。
“这里不错。
”他指指前方一处茵翠的小山坡,刚被春风抚绿的土地,点缀淡蓝的小花,坡下垂柳依依,和流过的溪水一般线条柔软。
看起来很配他,像他喜欢的地方。
太史阑席地坐了下来,以为他不会坐,结果他在她身侧自如坐下,伸直修长的双腿,比她还要惬意。
纸袋打开来,王记包子铺的包子果然不错。
皮薄馅大一包油,雪白的褶子因浸润了汤汁而微微透明,一点翠绿的葱花,从精美的褶口探出来。
太史阑也不让他,慢慢吃了一个,要去拿第二个的时候,一双手忽然伸了过来。
是他,倾过身子,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根细树枝,剥去了树皮,露出干净的白茬,他用这个做筷子,小心地挑去包子口上的葱花。
太史阑手一顿。
她刚才吃第一个包子的时候,对葱花多看了一眼,这样他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葱花? 他却很专心,抿着唇挑去葱花,此刻两人靠得极近,他半个身子倾在她面前,气息浅浅,并没有现今男子流行的熏香,只有一点极淡的木香,极干净极醇和的那种,闻起来让人想起冬日里温暖而干燥的木屋,被深红的火堆逼烘出属于千年木质独有的暖香。
一缕乌发散在他额头,被日光打亮,透过镀成淡金的发丝,看见睫毛纤长,碎光迷离。
四面忽然太安静。
鸟不鸣,花轻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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