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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天起,宋捡每天都能看见小狼哥站起来,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
他像狼那样行走的时候,宋捡觉得凶狠,站起来就好很多。
落在眼睛里,影子像一个人了。
营地边缘多了一个小帐篷,不远处就是狼群,宋捡披挂着那身一撕就破的旧衣服,渐渐找到了接近小狼哥的方法。
他是狼,不能用手接触,会吓着他,可如果用舔的,不会一下子吓跑。
舔舒服了,还会抱着自己睡觉呢。
“小狼哥我好闻不?”相处时间不短,宋捡也习惯了狼群。
小狼哥每天都闻自己,狼也闻。
可是闻完了却不吃,它们还和自己一起睡觉。
可狼群绝对不善良,它们很聪明,爸妈以前也这么说。
想起爸妈,宋捡还会难过一阵,毕竟那是他以前唯一接触过的亲人。
因为看不见,只能在帐篷里,被遗弃之后,宋捡才知道帐篷外面的世界这么大。
“小狼哥你理理我,我是不是对你特别好啊?唔……你别捂我,我害怕。
”他经常和男孩说话,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进去,像个小话痨,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有时会被小狼哥捂住嘴。
张牧告诉他,狼的耳朵太灵敏,狼崽子从小听风声,一下接受不了太多人声。
那也不管,宋捡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舔、和小狼哥说话。
小狼哥去捕猎,他和留下来的狼聊天。
狼快被他烦死了,但是会把头压在他的腿上。
“你们可别咬我,我不好吃,我没肉。
”宋捡看着狼的影子,用手去捉野兽的耳尖。
它们太大了,真难想象小狼哥是怎么和狼一起长大。
渐渐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唠叨多了,小狼哥偶尔会主动和自己说几句,虽然只是简单的话,也比一开始不搭理人的冷漠好多了。
宋捡就更爱说话了,一天到晚在帐篷里等着,等小狼哥回来睡觉。
张牧偶尔会去看一眼,看小孩儿死活还是次要,主要看狼群有没有侵入营地。
这么一大群荒漠狼,头狼一匹,次头狼两匹,底下分工明确的狼还是几十匹,绝对是荒漠里的野蛮杀手。
要是发起疯来,没有枪的流民就成了手无反抗之力的猎物。
如果不算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野狼群才是荒漠食物链的顶端。
张牧细数过,一共六十多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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