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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差不多。
伯山族在凛州的西北方向,伯山族的大汗与凛王关系很好,两族在多年前有过联姻。
说起伯山族,这个部落大概是连锋手中被灭得最干净的部落之一。
伯山族会派一名骁勇善战的王子和一名英姿飒爽的公主过来,这对兄妹俩常年在草原上奔腾,他们见惯了本族膀大腰圆的汉子,这次是为联姻而来。
虽然公主喜欢女人,但王子喜欢男人,他来到凛州,见凛王府的好几位公子要么他们那里的人差不多,要么容貌五官不合心意,瞬间失去了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王子见到了王妃身边的云缓。
云缓这张脸可谓是整本书中最完美的存在,哪怕是最讨厌云缓的云煜,都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见过比云缓更优雅好看的公子。
伯山族王子不知不觉中被云缓的容貌给吸引住了,千方百计的想要云缓到他们伯山族去。
由于凛王看不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断然不肯把自己的儿子许给外族男人,伯山族的王子计划落空不得不稀罕而去。
伯山族的这个王子长相确实英俊,而且身形高大武艺高强,在王子刻意接近云缓的这段时间里,连锋对云缓从不太在意变成了十分在意。
大概吃了不少醋,连锋上位后一直想找由头起兵,恰好那年秋天伯山族照旧到边境抢了麒朝百姓的几头肥羊和谷子回去,连锋为了这几头羊带兵五万讨伐伯山族,数月时间内灭了这个部落,甚至亲手把这个王子砍成了十八段喂狼。
因为连锋这次实在残忍,周边其他小部落被吓坏了,大都乖乖献出土地表示要并入麒朝,每年向麒朝进贡。
云煜仔细想了一下,如果他暗中相助,让伯山族的王子把云缓带走的话,那连锋和云缓的感情是不是还未萌发便提前结束了? 云尧还在旁边喋喋不休的讲话:“五哥,你说云缓每年都是要死不死的,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的死掉啊?如果他死了,父王说不定会把他所有东西赏赐给我。
” 云煜有些瞧不起云尧。
太小家子气。
倘若能当连锋的皇后,什么宝贝得不到? 他记得连锋给云缓修建了很大的宫殿,殿中无数奇珍异宝。
....... 夜间落了些许凉雨。
阴冷的气息从窗户缝里往房间里渗。
云缓的身体状况比昨天好多了,今天终于有力气洗了个澡,眼下他换了干净亵衣坐在床边,墨发半干不干的垂散下来。
房间里足够安静,甚至能够听到窗外滴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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