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3/3)

只寄人篱下的大型犬。

夏习清半蹲着,目光懒懒地扫在周自珩身上,这张几乎完全贴合自己审美的脸,被他无数次在大脑里描摹,画在纸上。

周自珩睡得很沉,呼吸声平稳而缓慢,夏习清伸出一根手指,当做画笔,指尖与皮肤隔着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从他的额头轻轻向下滑过,到立体的眉骨,到高挺的鼻梁,在到精致的唇峰。

停了下来。

手指缓缓地弯曲,夏习清偏过头,凑到他的脸跟前,距离逐渐拉近。

拉近,再拉近。

像是电影里动情的经典场景。

直到他温热的鼻息几乎要喷洒到夏习清的脸上,唇与唇的距离不过几毫米。

他的脸被光的明暗所分割,一面是床头灯弥散过来的暖黄,一面是原本就该属于深夜的黑暗。

唇瓣快要触上的瞬间,夏习清放弃了,他站了起来,有些烦躁地将手指插入到发间。

自己究竟是在做什么? 小姑娘才干这种事儿,像个傻子。

抓了抓头发,夏习清走到床边将被子拿到沙发边,把周自珩盖着的那件灰绿色冲锋衣取下来,相当随便地将被子扔到他身上,明明都冷得缩起来了,还真能撑。

点了根烟,夏习清坐在另一个沙发上,烟雾浸泡住他不算清醒的大脑,化身成某种奇妙的镇定剂。

一根烟抽完,他差不多也清醒了,顺手抓起周自珩那件冲锋衣套在身上,离开了酒店。

出电梯的时候还在前台碰见那个扶着自己的小哥,对方一副黑人问号脸盯着他出电梯门,夏习清特地脱了帽子,走到前台,一双桃花眼完成漂亮的弧度。

“谢谢你啊。

” “你……”小哥回过神,赶忙改口,“您……您不是喝醉了在房间……那、那他……” “啊~对啊,我酒醒了。

”夏习清的手指轻快地敲着前台的大理石柜面,“如果自珩明早起来,麻烦你告诉他一声,他的衣服我穿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热门小说推荐

咬痕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前任遍仙界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杭十七不是哈士奇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怒江之战1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天路杀神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