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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笨蛋)(4/5)

睡好,我中午吃了饭再回屋子补个觉就好了。

” 棠梨的身体素质一向好的不像话,哪怕前一天再怎么折腾,隔一天就生龙活虎了。

“那好吧,我去给你兑杯蜂蜜水。

” 曾桂兰这么说着便往里屋里进去了,也不知怎么回事,她总觉得今天是个什么日子。

可她随着她年纪越来越大,好多事情都记不大清楚了,这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起来了。

这一次打球的地点是在南城体校那边,比起一中来说要远上好些。

下午出门的时候棠梨想了想。

觉着要是叫车的话齐烨晕车,恐怕又要不舒服了。

于是她权衡了下,还是从后院里把昨天停放的那辆黑色自行车又给推了出来。

齐烨刚收拾好推门出来。

晌午正是阳光最盛的时候,他一抬眸便看到少年从斑驳树影之下推着车子走了过来。

他很喜欢看棠梨的那双眼睛,茶色的,尤其是在阳光映照的时候。

那颜色更浓,变成他喜欢的蜜糖色泽。

明明就住在一个院子里,明明昨天才刚见面。

齐烨也不知怎么回事,在瞧见棠梨的身影那一瞬间,还是会下意识心下悸动。

大约是齐烨的视线太过直白灼热,棠梨一顿,一下子便觉察到了。

棠梨抬眸看了过去,发现少年今天少有的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衬衫。

他皮肤本就白皙,之前时候总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显得他面色更加苍白病态。

如今换了件亮一点的颜色,不仅是脸上气色好些了,好像整个人都变得柔和明媚了起来 头发也好像要比之前柔顺,发梢有些翘,再搭配着这么一身衣服。

让人眼前一亮。

怎么说呢。

看上去很随意的打扮,可棠梨就是觉得特别不一样。

齐烨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抬起手摸了摸后脖颈,侧脸避开了她的视线。

随着这个动作,他发丝之下的耳根也露了出来,是浅淡的绯色。

“我平日里不大会搭配,大多时候都穿的是些白色黑色,今天在衣柜里看到了这件,就想穿着试试……” “这样会不会很奇怪?要是很奇怪的话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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