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走至半路,夜溪嘴角一勾:“来了。
” 无归一愣,随即恍然:“劫道的?”又悻悻:“我不能看。
” 他虽然知道自己神识的收放范围,却从来没试过,方才那一声雷,可见天道时刻准备弄死他。
便是金锋现在距离他十几里之内,他也不可能去“看”到。
“唔,三两只小猫,不成气候,就看他怎么应对了。
” 金锋这会儿终于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了。
想到自己才换来的灵石,不由嘴唇发白。
又走了几步,明明周围没人,那些跟踪的人竟还没出来抢劫。
心思一转,金锋便明白了,他们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小卒子,想跟着自己一锅抄呢。
他们就那么肯定自己身后的人好对付?是了,金锋苦笑,看自己这行头,还有在坊市不过是拿妖兽的皮肉之类卖,并未有妖核,自己买的东西他们也清楚了吧?最低级的法器而已。
他们定是认定自己是捡漏的运气好吧,打劫起来没困难,甚至杀掉都不会有后患。
他才炼气一层,那些人便同样是炼气一层,被围殴的结果也是自己败。
若是姐姐在的话,想到夜溪在空中轻易灭杀火云雀还有那些更凶的妖兽也是一招斩杀,那这几个人… 不,不行,不能让这几个人遇到姐姐。
才动摇的心坚定起来,金锋有了决策。
“唔,好像还不错。
”夜溪嘴角微勾。
无归忙问:“怎么了?怎么了?那小子被打死了?” 夜溪无语,若是金锋被打死,自己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说一句不错? “他换了方向,把人引到别的地方去了。
” 无归嗤了声,这小子凶多吉少了。
金锋额头一把冷汗,看似悠闲,实则紧张得不行,他知道以自己的身手是不能摆脱那些人的,那现在唯有一个法子。
借着两臂摆动,手在储物袋上抚过,一只小小的无头鸟身子被紧紧抓在手里。
火云雀的身体没用,夜溪不吃熟肉,但他需要吃呀,煮个汤或者烤着吃都好。
因此,他在储物袋里装了十几只。
还有别的妖兽的一点肉块,他拿树枝串好了放在储物袋里。
指甲深深扣进火云雀的颈部,将伤口扯得更大,残余的血腥的味道不经意散发。
夜溪嘴角一勾。
后头跟踪的四个人,也不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