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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血如意正是我所拿,更对它整整参悟和尝试了一年时间,它是你练习‘聚灵大法’的魔物。
当然就会蕴藏着魔功的本性。
苍天不负有心人,一年过去了,我终于找到了它的破绽所在,那就是以魔抗魔!还我清明。
我根本不用去抗拒你的魔功,当我受到魔功侵袭之时,血如意自然会将邪气吸敛,而我根本就不会受制,哈哈哈……咳…… 咳……大祭司,你就认命吧。
我的三锋刃上涂有沸灵子汁,一个时辰之后,剧毒将慢慢随着血液的流动而攻入心脏,到时就是神仙也救不了……咳咳……”轩辕说到得意之处,又忍不住咳出一小口鲜血,剧痛使他的脸色变得有些腊黄,大颗大颗的汗珠更是自额角下滑。
地祭司的心如同浸入冰窖之中,他实在太小看了轩辕,一直以来,他都小看了有侨族中的年轻人,今日却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此刻他哪还会不明白,刚才轩辕的所有表现都只是一个圈套,包括抛下短剑之举,只是一个诱敌之计,而轩辕的演技的确有些出乎人的意料之外。
地祭司的指间渗出的血水尽是青褐色,这就是说,轩辕的话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事实,而这个事实似乎的确有些残忍。
地祭司挣扎了一下,勉强撑起下肢,但立刻又痛得满头大汗,更可怕的却是小腹之间渐渐产生了一阵麻痒之感,由于失血太多的原因,他无法走动,但却迅速自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七八颗药丸,尽数倒入口中,如此接连掏出三个药瓶,几乎吞服了十余颗药丸。
轩辕笑了,笑得有些自豪和得意,地祭司病急乱用药,只要能解毒的药都吃进去,这使轩辕感到好笑。
“你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其实以你的武功完全可以杀死我,可是你却输了!”轩辕神色间不无揶揄地嘲笑道。
地祭司有些后悔,他自然知道轩辕说的是事实,但他仍是败了,并不是败在武功,而是败在人性的惰性之上。
“这是你的悲哀,但也是人性的悲哀。
你知道吗?我今次之所以敢来挑战,就是赌你会将人性悲哀的一面发扬光大!”说到这里,轩辕悠然且得意地笑了笑,接道:“当一个人得到了一件利器之时,他就会迫不及待地去尝试这件利器,当某些人在某件事情上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便会对获得甜头的方式更为看重和偏爱。
或许这便是人类在进化之中的最大弊端!” 顿了顿,轩辕又继续道:“你学会了聚灵大法,便像是得到了一柄利器,有了这柄利器,杀人更容易轻松,甚至不用花力气便可看到敌人慢慢死去,可是你却忽略了一点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一个过分依赖利器的人,他必定会将自己天生具备的优点逐渐荒废,甚至忽略,这正如精于剑道者易荒废拳脚,太强大者易忽略危险,而这些人并不知道,凭借外物总会有一天发生意外。
利器易失,而拳脚随身,这才是真正的真理。
因此,你之败是败在自己种下的祸因之上……哈哈哈……” 轩辕说完傲然而欢畅地大笑起来,“咳咳……”轩辕在大笑的同时吐出一小口鲜血。
“咳咳……”地祭司脸上闪过一丝悔恨之色,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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