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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 “我来吧。
”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
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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