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老师快步走向教室的最后一排。
她扶起林知夏,手掌搭住林知夏的额头,叹道:“还真发烧了。
” “我好晕……”林知夏描述道。
吴老师倒抽一口凉气,大声说:“董孙奇,唐乐琴,你们两个维持一下班级纪律。
我带林知夏去一趟校医室,班上还有谁发烧了吗?有谁身体不舒服?” 全班一片寂静,无人给予回应。
事实证明,只有林知夏一个人发烧了。
吴老师一分钟都不敢耽搁。
她火速把林知夏送进了校医室,又给林知夏的妈妈打了个电话。
临近中午的时候,林知夏的妈妈匆匆忙忙赶到了学校。
校医室的护士姐姐已经给林知夏量过两次体温,每次都是38.1度。
林知夏吃完退烧药,浑身软绵绵提不起劲,只想回家睡觉。
她看见妈妈,心里充满了安全感,拉着妈妈的手说:“妈妈,我想回家。
” 妈妈对她特别温柔。
林知夏一声不吭,乖乖地靠着妈妈的衣袖,就像一只在暴雨中迷路的幼兽,正在寻求母亲的庇护。
她的脸颊微微泛红,双眼也是水汪汪的,看得她妈妈心疼极了。
妈妈忙说:“夏夏,走吧,妈妈这就带你回家。
” 妈妈是骑自行车来的。
她让林知夏坐在后座上,双手抱住她的腰。
她骑着自行车,载着女儿,穿梭在十二月底的呼啸冷风中。
这座城市的冬天并不温暖。
行道树的叶子掉得干净,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杈,寒风倒灌进林知夏的衣领,冻得她瑟瑟发抖。
她的鼻子、耳朵都冻僵了。
她吸进一口气,寒意顺着气管蔓延。
“夏夏?”妈妈喊了她一声。
“快到家了吗?”林知夏反问。
妈妈把自行车停在路边。
她脱下羽绒外套,盖在林知夏的头上。
那外套很暖和,像是春天的阳光,还有仍未散尽的体温。
林知夏呼出的气体凝成白雾,随风一起飘散。
她把衣服还给妈妈:“今天很冷,妈妈把外套给我,妈妈会感冒的。
” “没关系,我们快到家了。
中午给你做鸡汤面条,好不好?天冷了,多喝点热汤。
”妈妈穿着一件毛衣,继续骑车。
“好的。
”林知夏轻声回答。
她依稀记得,妈妈身上的那件毛衣是外婆织的。
外婆肯定也不想让妈妈在冬天受冻。
林知夏双手撑起羽绒服,挂在妈妈的肩上。
那衣服罩住了林知夏的脑袋,形成一个半封闭的空间。
她打了个盹,车速减缓,妈妈带她回到了安城小区。
妈妈对她说:“夏夏,你中午吃个饭,睡一觉。
下午要是还发烧,我们就去一趟医院。
” 林知夏生平最讨厌去医院。
她连打针都害怕,更何况打吊水。
她装作乖巧地点了一下头,心里却想着,她才不要去医院呢。
* 中午十二点多,林泽秋放学回来了。
林泽秋踏进家门,察觉气氛沉闷。
他心底涌起不祥的预感,跑到他妈妈跟前问:“我们家出事了?” “没事,”妈妈告诉林泽秋,“就是你妹妹,今天打完乙肝疫苗发烧了,烧到三十八度。
她吃过退烧药了,现在她在卧室睡觉。
” 今天的室外温度是零下一度,霜打落叶,冬风凛冽,刮得人脸上生疼。
而林泽秋的家里只有一台电暖器,那台电暖器理所当然地被放进了林知夏的房间。
妈妈把电暖器开到了最大档,林知夏的屋子很快暖和起来,也成了全家最舒适的地方。
客厅架着一只铁炉子,炉膛烧着蜂窝煤。
林泽秋搬来一只板凳,坐在炉子边上烤火。
火苗灼热,燃得红旺,林泽秋用一根铁棍拨弄了煤球的蜂窝眼,那红彤彤的火星一下子窜出来,差点烧到他的衣服。
他坐在椅子上,腰部使力往后挪,鞋底蹭着地砖,闹出刺耳的动静。
“林泽秋!”妈妈厉声训斥他,“你老实待着,不要给我添乱了。
” 林泽秋局促地坐直身体:“我什么也没干。
” 妈妈在厨房里一阵忙活。
她一边做饭,一边嘱咐道:“林泽秋,你要是闲着没事,就去看看你妹妹。
” 林泽秋毫无怨言地走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