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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不完之理。
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
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
事情到此,本来已了。
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
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
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
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
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
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
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
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
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
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
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
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
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
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
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
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
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
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
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
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
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
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
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
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
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
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
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
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
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
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
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
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
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
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
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
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
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
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到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 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
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
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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