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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作案的,是白毛狮子。
变身白毛狮子的他,只要想,连脚印都不会留下。
蓝牧只是个记者,又不是职业杀手,就算熊晖稍微怀疑到他,恐怕也会立刻否定吧? “这个案子估计会成为悬案,应该不会有后续的麻烦了。
” 蓝牧爽快地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心中高悬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一心想着赶紧回魔都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弄清楚,实在是自己的能力不好好研究一番,睡不着觉。
一边想着,他一念之间就变身为白毛狮子,虚弱感和疼痛降临。
白毛狮子一共中了两枪,都是老猎手所为,无论人类形态过了多久,一旦变回白狮,伤口还是处于变回人类前的样子。
与之相反,人类形态不管受了多重的伤,一旦变身白毛狮子,等到再变回来,伤就好了。
想来想去,只能猜测变身时,融入体内的白色小球会提供变身的能量,而这股能量能够修复脆弱的人类身躯,至于更加强大的白毛狮子,因为太过强大,所以该能量不与修复。
不过也不是完全无视,白毛狮子本身也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伤口早就第一时间自己止血了,保持变身状态躺一会,大概一小时左右,伤口就基本愈合。
反复试验后,他也确定,自己随时随地都可以变身白毛狮子。
不过这就产生了一个疑点,当初在藩篱山,他变身了足足七天,其中不知道多少次心想着变回人类,为何当时不能变回来?要一直到七天后自动变回来? 最后想来想去,蓝牧只能无奈的归结于变身的副作用,初变身强制维持七天才能彻底掌握这种变身能力。
“天生追猎者,这种变身能力也算是超能力了吧?” “不过,有毛用呢?除了在危急时刻,救自己一命,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啊!” “人活一世哪有那么多打打杀杀的危急关头。
” 蓝牧挠挠脑袋,想来想去,这个能力恐怕也只是让自己永远不会生病,受了伤也能立刻修复而已。
对于超能力这回事,蓝牧心思其实挺淡的,尤其是这种鸡肋的超能力。
他已经决定,变身为白毛狮子这种事情,不到必要时刻,绝不轻易变身。
不然若是变身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恐怕他的生活将彻底破碎。
被搅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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