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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感,但更多的我都会极其顺利地短时间内处理好它们。
边城的行为虽然让我有一些期许,但更多的我却还是会觉得奇怪。
我热爱自由。
我也容易发疯。
这两点不改变我就永远不可能有彻彻底底纯粹爱上边城的那天。
而我对感情确实“挑剔”,因为太容易看透一个人。
边城能够留在我身边直到现在,很大一重原因便是我看不到他的生命轨迹。
人在迷雾重重时根本做不了抉择,能做到的只有病急乱投医大多数人都是这般。
不过边忆有一点不同。
要么放弃抉择,要么,放弃抉择。
她很像某个极点,不是极端,只不过会陷入无限循环的深入再深入。
我不喜欢被困住的感觉,从边城第一次给我看“病”开始,我就隐隐约约知道他困不住我。
我同包医生周旋,又坠入边城的迷魂阵,但这些都基于我愿意。
我若是不愿,这任何一场游戏都不会有一丝开端。
“等我回来。
” 当他第五天早上和我告别时,我有点烦躁地避开了他的吻。
前几日我是伴着起床气,仍旧与他吻别的。
今天不太一样。
我和边城都心知肚明。
后来当我躺在某座城市的暮色里回忆起这不起眼的一幕,我是有点感悟的。
纸和笔被她递来,我匆匆将笔盖拔下,摸索不出一只口袋便将它卡到了发边。
“许多人习惯在感情里自怜,但任何感情的深浅其实都是有端倪且有迹可循的。
不爱的时刻里,更爱的那一方往往更早知道。
所以我知道,那时候他知道。
” 写完这些,我长吁出口气来,再度躺回那不断迁徙的暮色里。
“该吃晚饭了哦。
”她又一次掀开阳台竹帘的时候,我手里抓着还没播放完《Marry?And?Max》的平板,小心翼翼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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