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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实的椅子以及作为狗窝的篮子,我觉得那两条狗从不往篮子里卧,而是卧在椅子上,因为那儿有凹陷的痕迹。
长窗面对草坪,目光越过草坪,可以看见大海在远处微光闪烁。
屋子里一片静谧,飘荡着古老年代的气味。
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摆着紫丁香和玫瑰,但那种气味却经久不变。
无论什么样的气息,不管是来自花园还是大海,只要进了这个房间,就会失去它原有的清新,成为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个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未有人读过的书籍混成一片,与涡卷花饰的天花板、暗色壁板以及厚重的窗帘混成一片。
屋里的陈旧气息带着一股苔藓味。
在那种青苔遍地、野藤绕窗、很少举行礼拜式的沉寂教堂里,常常可以闻到这种气味。
藏书室里祥和静谧,是个供人遐思冥想的好地方。
茶点很快就端了上来。
上茶的仪式庄严隆重,由弗里思和年轻的男仆完成,直至他们离去,我都一言未发。
迈克西姆在浏览大堆的信件,而我摆弄着两块滴着油汁的烤面饼,用手拧成碎块,一边呷着滚烫的热茶。
他时不时抬头看看我,冲我笑笑,然后又埋头读信。
这些信件大概是近几个月里堆积起来的。
我不由陷入了沉思,想到自己对他在曼德利的生活,对这儿日复一日的程序,对他的男女相识和朋友,以及他理财治家的方式,都了解得太少了。
几个星期的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我随他驾车漫游法国和意大利,心里只想着我如何爱他,以他的眼光观览威尼斯,对他随声附和,关于过去和将来都不闻不问,满足于眼前的一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想象的活泼,比我预想的温和,在许多方面都焕发出青春的活力,跟我头一次见到的那个迈克西姆,跟那个独自坐在餐厅的饭桌旁,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路人,简直判若两样。
我的迈克西姆又笑又唱,往水里投石子,拉着我的手,眉头舒展,心无芥蒂。
我把他视为情人和朋友。
在那几个星期里,我竟然忘了他以前过的是一种安稳平静、有条不紊的生活,这种生活必须一如既往地持续下去,而那几个星期只是短暂的假日,转眼便被抛在了身后。
他阅信时,我在一旁观察着他,只见他时而蹙额,时而微笑,时而表情木然地把一封信扔到一边。
感谢上帝,幸亏里面没有我从纽约写来的信,不然他也会漫不经心地扫一眼,也许先是对信上的署名感到困扰,随后便打着哈欠把它扔进纸篓里的信堆上,顺手端起自己的茶水。
想到这里,我感到不寒而栗。
我的生活似乎变成另外一种模样,那时他还会像现在一样坐在此处喝茶,照常过他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的平稳日子,对我不加多想,起码不觉得遗憾,而我将在纽约陪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地翘首企盼一封永远也不会来到的回信。
我仰身靠在椅背上环顾四周,想在心中注入一些自信,使自己真正明白这是在曼德利,那个彩图明信片上的远近闻名的曼德利。
我必须让自己相信,眼前的一切都属于我,是他的财产也是我的。
我坐的这把深深的椅子、堆至天花板的浩瀚的书籍、墙上的油画、花园、森林,以及我从书报上看到的曼德利的所有财产,现在都归我所有,因为我嫁给了迈克西姆。
我们将在这儿白头偕老。
到了老年,我和迈克西姆还会像现在一样坐在这里喝茶,身边卧着这两条狗的后裔,屋里仍飘荡着古旧的苔藓味。
总有一天,这儿会被小孩子——我们自己的孩子——搅得乱七八糟、一塌糊涂。
我仿佛看见他们穿着泥靴子在沙发上打滚,经常把棍棒、板球拍、大折刀和弓箭拿进屋里。
在现在这张光亮、干净的桌子上,到时候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匣子,里边盛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匣子盛的是用棉花包起来的鸟蛋。
“不要把这种玩意儿拿进来,”我会对他们说,“快拿到你们的书房去,亲爱的。
”孩子们高声叫嚷着一哄而散,只剩下了那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他比哥哥们性情沉静。
房门一开便打断了我的幻想,弗里思带着那位男仆走进来收拾茶具。
“丹弗斯夫人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去看看你们的房间,夫人?”茶具撤走后,弗里思问我。
迈克西姆把目光从信件上抬起来问:“他们把东厢房收拾得怎么样?” “在我看来,收拾得相当不错,老爷。
开工的时候把那里弄得一团糟,丹弗斯夫人还害怕在你们回来之前完不了工呢。
可他们总算在上个星期一把活干完了。
我觉得你们在那儿会住得很舒服的,老爷。
那边房间的光线是非常充裕的。
” “你们把房间做了更动?”我问。
“哦,没什么大的更动,”迈克西姆简短地说,“只不过把东厢套间重新装饰和粉刷了一下,供我们使用。
弗里思说得对,那一侧会让你心情舒畅,从房间里观赏玫瑰园,景色是很美的。
我母亲在世时,那儿曾经用作客房。
我把这些信看完就去找你,你先走一步,跟丹弗斯夫人交个朋友,这可是个好机会。
” 我慢吞吞立起身,出了房门向大厅里走去,心中又出现了原来的那种惶恐不安的感觉。
真希望我能等等他,然后挽起他的胳膊和他一道去看房间。
我不愿独自一人去面见丹弗斯夫人。
大厅里人已走光,此刻显得十分空旷。
我的脚步落在石板上,回声直冲屋顶。
我为自己弄出的响动很是内疚,就像在教堂里走路一样,感到不自在和拘束。
啪嗒啪嗒的声音在我的脚下响起,穿着毡底鞋的弗里思一定觉得我是个傻瓜。
“这个厅真大啊,是吧?”我说道,声调显得过于轻快、过于做作,跟小学生一般幼稚。
而弗里思却十分庄重地回答:“是的,夫人。
曼德利是个大庄园,虽不如有些庄园那么宏伟,可也够气派的了。
昔日,这儿曾是宴会厅。
至今,遇到举办盛宴和舞会这种大的场面,还是使用这座大厅。
另外,这儿每星期开放一次,接纳公众参观,你可能是知道的吧。
” “是的,这我清楚。
”我嘴上应着,心中仍在为自己啪嗒响的脚步声感到不安。
我觉得他对待我就像对待一位观光客,而我自己的举止也的确像个客人,彬彬有礼地东瞧西望,观赏墙上挂着的乐器和油画,用手抚摸那精雕细琢的楼梯。
楼梯口有个身着黑衣的人在等着我,惨白的骷髅脸上那双深陷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我回头去寻忠实的弗里思,可他已经穿过大厅进了远处的甬道。
现在只剩下了我和丹弗斯夫人两人。
我迎着她走上宽敞的楼梯,她仍木头人似的站着,双手抱胸,眼光一刻也不离开我的面孔。
我堆起笑容,对方却没有反应,这我也不怪她,因为我笑得没有情由,那是一种假作欢快的蠢笑。
“但愿没有让你久等。
”我说。
“你的时间由你自己支配,夫人,”她说,“我的职责是执行你的吩咐。
”随后,她转身穿过画廊的拱门,进了前边的走廊。
我们沿着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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