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常见丹弗斯夫人的面。
她闭门索居,很少出来。
她仍然每天往起居室打电话,并把菜谱交给我过目,走一下形式,但我们的接触仅限于此。
她为我雇了个贴身女仆,名叫克拉丽斯,是庄园里某个下人的闺女。
那姑娘性格文静,举止得体,感谢上帝,从没给人当过女佣,所以不懂得那一套量人度物的可怕准则。
整个宅子里,只有她对我怀有几分敬畏感。
在她眼里,我是女主人,是德温特夫人。
别人的流言蜚语可能没有对她产生影响。
她离开家门很长时间,在十五英里外的姑妈家长大,在某种程度上和我一样,也是曼德利的陌生人。
和她在一起,我感到轻松自如。
我可以不在意地对她说:“喂,克拉丽斯,能帮我补补袜子吗?” 先前的女佣艾丽斯总是摆着盛气凌人的架势。
我常常从抽屉里偷偷取出衬衫和睡衣自己缝补,而不敢劳驾她。
有一次,我看见她把我的一件衬衫搭在胳膊上,仔细查看那低劣的质料和寒碜的花边。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脸上的表情。
她看上去有些震惊,仿佛她自己的尊严受到了重创。
我以前对内衣从不留意,只要干干净净、齐齐整整就行,至于衣料如何或有无花边,对我是无所谓的。
书本上的姑娘嫁人时,要准备十几套衣服作为嫁妆,而我对这些却不闻不问。
艾丽斯脸上的表情给我上了一课,于是我赶紧给伦敦的一家商店写信索取内衣目录。
待我把衣服选好时,艾丽斯不再服侍我了,克拉丽斯接替了她的位置。
为了克拉丽斯而购置新衣似乎是一种浪费,所以我把目录表塞进抽屉,再也没给商店写信。
我常怀疑艾丽斯把这事张扬了出去,使我的内衣成了仆人们的热门话题。
这种事见不得人,得趁男人们不在跟前的时候,压低嗓门悄悄议论。
其实,艾丽斯过于孤傲清高,不会让这事落为别人的笑柄。
例如,她和弗里思之间就从未有过“把衬衫拿去”这类不文不雅的对白。
不,我的内衣酿成的比较严重的事件,更像秘密审理的一桩离婚案……我暗自庆幸艾丽斯把我交给了克拉丽斯管理。
克拉丽斯连真假花边都辨不清。
丹弗斯夫人雇来了她,真是设身处地地为人着想。
她一定认为我们可以成为意气相投的伴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现在我知道了丹夫人讨厌我、恨我的原因,心里感到轻松了一些。
原来,她恨的并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
她对任何一个取代丽贝卡位置的人,都会一视同仁。
至少在比阿特丽斯来吃饭的那天,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这层弦外之音。
“你知道吗?”比阿特丽斯说,“她对丽贝卡崇拜得五体投地。
” 那话当时吓了我一跳,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可后来一细想,我对丹夫人的恐惧便逐渐减弱了。
我开始为她感到难过,可以想象得到她心里的感觉。
每当听到有人唤我“德温特夫人”,她一定很伤心。
她天天早晨给我打内线电话,而我回答“是的,丹弗斯夫人”的时候,她一定在想着另一个人的声音。
她穿堂越室,到处都看得见我留下的踪迹——窗前座位上的帽子、椅子上的编织袋。
这一切都会使她联想起另一个曾经也这般留印迹的人。
甚至连我这个从未见过丽贝卡的人也会浮想联翩。
丹夫人熟悉她的步态和声调,她眸子的色泽、脸上的微笑以及头发的质地。
我对这些都一无所知,也没打听过,可有时我跟丹夫人一样,觉得丽贝卡的音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
弗兰克让我忘掉过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之脑后。
可弗兰克不必像我一样天天坐在起居室,触摸那支她曾经握过的钢笔。
他不必把手放在墨台上,两眼盯着鸽笼式文件架上她留下的笔迹。
他不必观看壁炉架上的烛台、钟表、插着鲜花的花瓶以及挂在墙上的油画,日复一日地回忆:这些东西都属于她,是她亲手挑选来的,跟我没有一点缘分。
吃饭时他不必坐在她的位置上,手执她曾经用过的刀叉,不必用她的杯子饮酒喝茶。
他没有穿过她的衣服,没有在衣袋里发现她的手帕。
他没有像我一样留意到那条瞎眼老狗茫然的目光,它卧在藏书室的篮子里,听见我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声,便抬起头嗅嗅空气,随后又把脑袋垂下,因为我不是它所期待的那个人。
烦琐的小事本身又无聊又没意思,然而却明摆在那里,使你没法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和无动于衷。
苍天在上,我实在不愿意把丽贝卡想来想去。
我渴望幸福,也希望使迈克西姆幸福,渴望和迈克西姆朝夕相处、形影不离。
这是我心中唯一的愿望。
可是我却禁不住会想到她的音容笑貌,梦见她的婷婷倩影。
我在她踩过的小径上漫步,在她躺过的床上休息,禁不住会觉得自己在曼德利——我的家里——竟像是一个外来的客人,静候着女主人的归来。
闲言碎语和责难数落,每时每刻、每日每夜都会使我想到自己的处境。
“弗里思,”一个夏日的上午,我抱着满怀的丁香花走进藏书室说,“弗里思,在哪儿可以找到大花瓶盛这些花?花房里的花瓶都太小了。
” “向来都是用客厅的那个白色雪花石膏瓶盛放紫丁香,夫人。
” “不怕弄坏吗?闹不好会摔碎的。
” “德温特夫人一直用的都是那只花瓶。
” “噢,我明白了。
” 于是,石膏花瓶被送了来,里面已经灌了水。
我把清香的丁香花插入瓶中,一枝一枝地整理顺溜,紫红色的花瓣发出浓郁香味充斥了房间,与那种从敞开的窗户飘入的刚整修过的草坪散发出的芬芳融合在一起。
我不由暗自心想:“丽贝卡也这样做过。
她跟我一样,也是把丁香花一枝枝插入这白花瓶。
我只不过是步了别人的后尘。
这是丽贝卡的花瓶,丽贝卡的丁香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句话文案: 被迫成为大佬其实我真的是个正常人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我是大佬 江奕奕一朝穿越,发现自己穿越进单机求生游戏,全名《星狱风云》,别名《玩家花式送死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以高难度,高死亡率以及NPC超强著称。 如果游戏变成真人版,怕不是活不过半小时? 江奕奕心里一凉,在玩家操纵的游戏角色和路人甲之间,果断选择了路人甲,却未料就此开启了被动成为大佬的日常。 阅读提醒: 1.金手指大开,从开/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元素潮汐的低谷渐渐远去,上古精灵的光辉也消逝隐退。 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前有豺狼人围堵,后有兽人回归。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所有的种族都在奋起拼搏,一个又一个新兴种族开始登上这片舞台。 面对这个大争之世,苏伦带着《帝国崛起》辅助系统来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