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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香啊,比现代的燕麦粥好吃多了。
虽然一夜之间,就离在这个时代我唯一熟悉的峨眉山越来越远,但能够在玩命般的垂直速降中侥幸活下来,且还有这么好的麦粒粥可以吃,那么就暂顾眼下好了,反正咱这种穿越女主的适应能力都是超级强的,比小强还强。
咻一声穿越过来之后,不管将咱放到皇宫、王府、番邦、异国、江湖、大漠、乱军、山洞、天牢、刑场……等等等等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场景,哪怕甚至异次元中,都能够很好的活下去,并且活得轰轰烈烈。
咱这种穿越时空的女主,都是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 于是心满意足的捧着粗陶大碗,叫:“老板,再来一碗。
” 老板哆嗦着磨磨蹭蹭,就是不敢过来,最后终于盛了一碗粥,战战兢兢的捧到了桌上。
我终于发觉哪里不对头了,虽然是后知后觉了一点,但也不算太晚。
臭蝙蝠还用他那对滴溜溜的小眼睛瞪着我,拜托,老大你长成这样,笑起来像老鼠,不笑更像只老鼠,总之一句话长得那个叫贼眉鼠眼。
然后我又是一副出家人打扮,怎么看我们这个二人组合都十分的,呃,诡异,能不被人误认为是匪类吗? 行走江湖经验太丰富的韦蝠王也发现了,于是,他消失了片刻,等他回来时,手中已多了一套男子的衣服,勒令我换上。
我抵死不从。
那件衣服又破又大,活像麻袋随便缝了几针,更不知道是从哪个臭男人身下剥下来的,散发着一股奇异的臭味,定晴细看,竟然还有虱子跳蚤之类的小动物不时从衣缝里爬出来。
恶心死我了!打死也不穿!要我的命也不穿! 当一个女人真的打算不要命的时候,通常男人都会变得很识趣。
当我态度坚定表示宁死不穿时,韦蝠王竟然也非常识趣的决定带我去衣铺,令我一时非常非常的窃喜。
身为一个心理十分正常的女人,对买衣服这种事能不热衷吗?只可惜小镇的衣铺委实太小,其实就是一个裁缝铺,廖廖几件做好的布衣搁着让人挑。
更可惜的是臭蝙蝠勒令我买一套男装,说是行走江湖方便。
不过终于可以脱下那身灰耗子似的尼姑袍,挑一件稍稍合身的衣裳,实在是太幸福了。
最最重要是这举动说明他一时半会还不打算吸我的血,我这条小命暂时安全无虞,能不兴高采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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