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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
站在程宅的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
他那辆米色的道奇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的街头。
深夜开车是一种享受,稳稳地握着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
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着翻车、抛锚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淡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着窗玻璃喷过去,百无聊赖地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
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
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
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拉拢过。
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
接着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
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地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
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地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地出入程家。
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
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 “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 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地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刹住车,深思地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
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
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
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
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
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地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地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
棉被有一半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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