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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闭着眼睛,耳边传来衣料摩擦之声,未几,叶英淡淡的声音才响起:“二弟,我们走。
” 她抬眼去瞧,叶英已经换好白鹿皮做的弁服,配上白屦,缁px纯,边饰半寸,整个人气质由方才飘逸的古朴转为洒脱的英气。
人家说白衣最不挑人,也最挑人。
不挑人之处在于,就是乞丐穿上白衣,也多了几分气质;而挑人之处在于,真正把白衣穿的出风华绝代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叶英骨子里就带着种清华之气,白衣便足以显示其本色,衬出其风华,玄裳缁衣显得古朴,窄袖弁服,则显得少年意气,英姿勃发。
叶晖在屏风后看了看随着叶英走出来的阿云,一脸的疑惑,好端端的,换个衣服脸红成这样,该不会…… 脑补帝眼珠子一转,又开始各种脑补,冷不防被自家大哥拍了一下,才如梦方醒的跟在后面出去了。
阿云自然看到了叶晖那古古怪怪的表情,又想起方才那几乎叫她喷血的场景,瞬间无奈。
庄花你不懂别乱来好伐? 真是跟个纯洁的男人没法说…… 阿云等着叶英二加玉簪完了,就坐在一边没动了。
叶晖跟着他去换了衣服出来,她才喝了不过小半盏茶,剩下的大半,全都喂了大地母亲…… 阿云盯着眼前的人,以为自己花了眼。
明黄衣袍,暗绣云纹,袖口缘皂,剑冢的图案以银线绣在袖口之上三寸的位置,剑锋处绣的栩栩如生,似乎即刻就要破空而出,肩部以上挂着秘银硬甲,雕饰浮纹,身后披风落下,逶迤曳地。
若非眼前之人还是一头青丝,她简直要怀疑自己又回到了夕照山庄的那段岁月。
叶英抬手摸了摸她的发顶:“惊讶?” “没有,”她低垂下眼帘,“只是觉得,有些遥远。
” 叶英沉默了一会儿,又道:“世易时移,人心不移,何以谓之远?” 阿云勉强一笑,拉着他崭新而华丽的衣袖,轻声道:“去吧,我等你。
” 她目送着叶英的身影走远,便从小门溜了出去,挤到宾客之中,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踮着脚尖瞧着。
叶孟秋在亲自为叶英戴上金黄的缨冠簪上墨玉发簪后,朝着宾客们做了个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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