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身前的周玄澜,穿着素色亵衣,全身上下虽未见凌乱,但耳廓微红,显然也不太正常。
凌夜欲言又止:“你们……在问星楼行不雅之事?” “?!”沈流响吓到了。
“师兄,误会!” “宗主,误会!” “你是说突然恢复真身,才让我撞见这幕。
”凌夜停在院间,回头看他。
沈流响换好衣物,如霜打茄子恹恹地跟在后面:“句句属实。
” 他怎可能对周玄澜下手,再长个十年还差不多……呸、呸呸,他没饥渴到这地步! 凌夜凝视他一会儿,拂袖问:“圣明果你拿走了?” “我就看了一眼。
” “那师弟告诉我,灵果去哪了。
” “它自爆了。
”沈流响语气沉重,“圣明果有灵识,我说它长得微丑,它一听,不高兴的自爆了。
” 凌夜:“……师弟。
” “师兄不信嘛,那圣明果真的没头脑又不高兴。
” 凌夜揉了揉眉心:“罢了,区区灵果,拿走就拿走吧。
” 沈流响讶然。
这话让其他修士听到,不得吐血三升? 区区灵果? 放在外面可是有价无市的宝物,元婴境修士要抢破脑袋! 不过凌夜确实说得起这话,堂堂清凌宗主,加上深不可测的修为,要什么宝物没有,要什么东西拿不到手。
“师兄光风霁月,吾辈楷模。
”沈流响开吹,“师弟自愧不如。
” 作为小说中人气超高的男配,他对凌夜也十足的关注,像这般心境淡泊之人竟然也喜欢素白澈,让他震惊了不久,不过一想素白澈万人迷,便释怀了。
眼下,凌夜对素白澈已有好感,心中隐隐偏心于他。
不过凌夜是个万事不由心,只做正确抉择的人,所以小说里,灵果还是给了沈流响。
凌夜看着不住夸他的沈流响,沉默不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元素潮汐的低谷渐渐远去,上古精灵的光辉也消逝隐退。 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前有豺狼人围堵,后有兽人回归。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所有的种族都在奋起拼搏,一个又一个新兴种族开始登上这片舞台。 面对这个大争之世,苏伦带着《帝国崛起》辅助系统来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现代高知女穿到女尊懦弱侯身上,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理念,坚决将三好(吃好,喝好,睡好)贯彻到底。 活了两辈子都不知爱为何物的人,偏一来就有了个未婚夫,这未婚夫跟自己隔心不说,家里还有个时时刻刻想谋害她的大姑姐,退婚,坚决退婚,小命重要。 好不容易有了个心上人,一个两个却都要来碍事,寡夫怎么了,吃你家大米,喝你家汤了,头可断,血可流,爱情坚决不能抛。 混朝堂,斗皇女,破阴谋,杀小人,千帆过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