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直鼓动着她点头,但与此同时,又有一根弦紧紧拉扯着她,那根弦像头发丝细,其实再扯一扯,就真的要放心底的那个声音出来支配自己了。
三殿下在等她的回复,在她有任何回应之前,他只能浅浅的将自己的气息多蹭一蹭,蹭在沈元夕的发丝和衣服上。
但他想留在更深的地方,衣物令他不舒服。
两个人仿佛都各自有两个灵魂,一个放任自流,连一向习惯自抑的三殿下,现在都沉沦在泥泞中,不愿意自拔。
但他亦和沈元夕一样,内心深处还有个清醒的自己,在做最后的挣扎。
但凡沈元夕轻轻点下头,那个清醒的声音也会化为最癫狂的冲动,第一个冲破内心的渴望,把气息烙在她身上,换来甘甜的血。
如他所想,她的血果然极为舒服,就像他所有的渴望,都能被满足的甜美。
任何琼浆玉液都比不过。
这就是上天给他的唯一,只能是他的,尝过之后,不会允许被任何人抢走。
千钧一发。
沈元夕好像抵不住,轻轻嗯了声,算是答应。
声音微弱,也还带着犹豫,三殿下听到后,血眸闪过一抹亮,妖艳至极。
他抱着沈元夕,轻轻吮了她颈侧的雪白,开心眯起了眼睛。
沈元夕的手无处可放,想抵开他,又羞于触碰,多余地放在床上。
就在这时,她的指尖触碰到了僵硬冰冷的东西,还带着毛发的触感,令她失色惊叫出声。
这声惊叫打破了刚刚混沌烘热的氛围,夜风这才寻得空隙,姗姗来迟地吹散热息。
三殿下拿起沈元夕手边的那只石头似的乌鸦,懊恼又庆幸地瞪着它看了好久。
沈元夕找回理智,拍了拍脸,找话问道:“三殿下……你的耳听,它是走了吗?” 沈元夕用了个相当文雅的说法来替代死这个字。
三殿下又沉默了会儿,说道:“没有,它没那么笨。
活了五百年的老家伙,最是狡猾,一定会给自己留一线生机。
” “这么说,是还有救?!”沈元夕这下是真的忘了刚刚险些擦枪走火的尴尬,好奇起了乌鸦的生死。
“可已经这么硬。
”沈元夕道,“还这么凉。
” 三殿下有片刻的怔然,可能是沈元夕说了什么词,让他稍微分了心。
过了会儿,他神色自然道: “这只乌鸦,也是界外的灵兽,那些地方的活物,都和幽族是一样。
如果死了,便尸骨无存,魂魄消散。
” “幽族那里,连乌鸦都是这么死吗?”沈元夕想起之前见过的幽族消逝,她看向三殿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