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赫菲斯托斯在火神殿锻造时,舍不得让维纳斯整天受烟熏火燎,又怕他觉得无聊,就给他做了很多打发时间的玩具。
在火神打造的众多玩具中,玫瑰花园里的秋千是维纳斯最近的新宠。
他从风神那儿借来一缕风,这样无需别人推,也无需自己踮脚,秋千就会自动荡起。
维纳斯绝对是圣山上最懂得享受的神祇。
开满红白玫瑰的花园里,容貌艳丽的金发青年坐在秋千椅上,修长的手指攥住花藤。
风轻轻吹着,秋千微微荡起。
他闭上眼睛,阳光下的睫毛浓密纤长,美得像一幅油画。
秋千的摆幅越来越小,风不知何时停了。
大概是借来的那缕风用完了,下次得多借点儿,能多荡一会儿。
维纳斯默默想着。
当然了,这“借我一缕风”就跟“借我一张纸巾”一样,基本没有归还的可能。
午后的阳光正好,微风拂面,秋千轻晃,维纳斯有些昏昏欲睡。
现在风停了,他就这么靠在椅背上,打算闭眼午睡一觉。
半梦半醒间,他感到秋千又微微摇晃起来,仿佛梦在荡漾。
起风了吗?可他并没有感到凉意。
维纳斯睁开惺忪的睡眼,抬头往后一看,发现阿瑞斯站在他身后,刚才正是阿瑞斯在为他推秋千。
“阿瑞斯?”维纳斯瞬间清醒,“你怎么不声不响的。
” 这可不符合阿瑞斯那咋咋呼呼的个性。
战神脾气暴烈,据他的历任情人说,床上风格也很粗鲁。
成年以前,维纳斯从阿瑞斯身上闻到的是烈酒的味道,这意味着阿瑞斯对他的爱情就像一坛烈酒。
这其实有点符合维纳斯的癖好,如果阿瑞斯一直保持这种味道,维纳斯还是会喜欢他的。
由于阿瑞斯曾经的强迫行为与对赫菲斯托斯口出恶言,维纳斯不太喜欢阿瑞斯。
但他把赫菲斯托斯当朋友并不影响他和赫菲斯托斯发生关系,所以他讨厌阿瑞斯也并不耽误他和阿瑞斯上床。
维纳斯永远不会把喜恶和爱欲联系在一起,他只认味道,不认神。
味道好就尝尝,味道差就不要,多简单的道理,才不会管厨子是谁。
成年后,维纳斯对爱情的感知力上升,发现阿瑞斯这坛烈酒的味道还掺杂了混浊腥臭。
这代表这份爱情染上了罪恶,被嫉妒、愤怒、仇恨等更多负面情绪占据,胜过了喜爱本身。
这下就连菜都不是好菜了。
他可是很挑食的,并不是什么菜都来者不拒。
尽管少年期和阿瑞斯关系还算可以,成年后却日渐疏远。
上次和阿瑞斯见面,还是神王殿那次聚会。
一段时间不见,维纳斯发现阿瑞斯有哪里不一样了。
阿瑞斯身上的味道变了。
不再是浑浊腥臭的烈酒,有点像温柔宁静的海风与暴烈汹涌的海浪交织在一起,可并不矛盾。
因为这就是大海的两个状态。
现在,海神的神性偏向风暴,但面上还是一片宁静。
维纳斯诞生于海洋上的泡沫,神职里有航海,天生对大海感到亲切。
可他在圣山长大,除了以往偷偷下山找阿多尼斯时会穿过河流经过大海,很少有和海洋接触的机会。
这样的味道对他极具吸引。
阿瑞斯转性了?爱情的味道怎么会发生这么大的转变。
维纳斯也不是真的在意答案。
只是这个味道太合他胃口了,他迫不及待想尝一尝。
如果阿瑞斯永久保持这个味道,他甚至能够媲美阿多尼斯那蜜糖般的甘甜。
于是没等阿瑞斯开口,维纳斯已经主动地问:“上床吗?” _ 被维纳斯发起邀约的当然不是阿瑞斯,而是做了伪装的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