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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黑暗里去。
像甩一个放错了位置忘记丢的垃圾。
四肢百骸五脏六腑全都被彻骨的寒冷刺穿,好像泡在满是消毒水味的游泳池里,飞快地沉下水底,甚至都没有时间朝这个世界最后比出一个中指。
“梁超,”玛丽莲从大厅里婀娜地走过来,拍拍我的肩,“梁超?”她慵懒地笑了起来,临水照花一样把自己的长发轻轻甩到后面去,“看什么呢,我们那边三国杀四缺一。
”她就像一个闪闪发光的精致展品,摆在玻璃橱窗里,被镁光灯照射着,被空调调试着温度,一天比一天散发出更加美好的光芒。
我深深地呼吸一下,用力地平复下去已经泛到喉咙上来的混浊的哽咽。
“来了,”我跟着她走过去,至少玩一个三国杀我还是玩得起的。
我这样想着,然后潮水一样的冰凉从某个地方慢慢地渗出来,争先恐后地漫过心脏。
这个城市里充满了该死的醉汉,南美的,印度的,黑人和韩国人。
楼上不知道是谁喝醉了酒,呕吐进马桶里哗啦哗啦的声音跟着号啕大哭的声音一起震荡着楼顶的地板,还有人用力跺着地,唱着歌,我们好像置身在非洲食人族占领的原始丛林里。
杂乱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在大脑最浅的表层上刮擦,像块锈了的铁皮。
我把放在吧台上的威士忌吞了下去,它有半杯,放在那里,到了它们进入我喉咙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一阵阵烧灼般的恶心,我没法不去想它,然后开始对自己生气。
梁超,我想着,如果你必须要去死的话,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死法。
玛丽莲在我身边,身上有蜂蜜和某种名贵香水的味道,蕾汉娜没完没了地唱着那首onlygirlintheworld,鼓点把房子摇动得像纽约中央火车站。
我觉得如果她经常在我身边,我会很快地和楼上的人一样,变成个该死的醉汉。
那些酒已经滑到我的食道了,我现在非常想离开这座乱糟糟的房子,而且感觉糟糕。
出了门吹吹风可能让我清醒一点,×,现在我连厕所的门和房门也分不清了。
全都是他妈的白色。
满屋子都是杰克丹尼和着可乐的味道,这让我想吐。
我费了半死的力气,试着不让别人注意,自己出了门,站在连廊里点了一支烟,晚上的风吹到我脸上来,这座城市光秃秃的,四处是白色塑料的屋顶,像是个刚从停尸房推出来的病人,一点也不旖旎。
楼下停着一辆尼桑的家庭轿车,开着大灯,大概是三楼的那些家伙,他们又开始吵吵嚷嚷的了,我敢说在一个清醒的人眼里,一个醉鬼看起来要比方舟子活蹦乱跳的出丑更加有趣。
他们下楼下到一半,几个人架着一个醉鬼,一边下楼一边抱着他推推搡搡,“看我怀中抱妹杀——”抱着醉鬼的那个小子往前一扑,冲着早下了几步楼的红头发家伙大声喊着。
农村非主流,我嘟囔了一句,希望声音没有大到让他们听见。
林家鸿从那辆车的驾驶位上下来,隔着夜色,我看不清楚,但看他那举手投足之间,还是那种忧国忧民的样子。
这小子不管干什么都是一脸国恨家仇,不让他去演个屈原还真是白费了这块材料。
吐得满地都是的那个醉鬼大概就是那个徐欣了吧,他们吵嚷的声音把夜色都染得满是酒味。
我叫梁超,我在参加一个愚蠢的party,浓烈的夜色沿着我的每一个细胞袭上来,我觉得胃和食道快要被烧着了。
然后我看见苏鹿,那个小姑娘,她靠在车窗边上看着徐欣。
徐欣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冲过去,抱着她,“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是我自己犯贱,我有病,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他哗啦一声吐了一地。
冷风和着这种汽油一样的味道往我鼻子里灌过来,现在的小孩儿啊。
我这样想着。
都是从湖南台脑残偶像剧里走出来的。
站在二楼的连廊上,能让我有一个俯视的视角,又不是太高。
一支烟快灭了。
风吹得我口干舌燥。
栏杆上都是白色的皲裂的油漆,有那么几坨鸟粪贴在上面。
下面的人忙忙碌碌,大惊小怪,声音快要把黑暗的夜色撕裂了。
我的身体,胸腔,耳膜,眼前的一切,都被慢慢地撕开。
树丛后面躲着简意澄,他的头发搅在稀松的树叶里。
我看着他拿出手机,徐欣抱住苏鹿,车灯把前面的路照亮,像在一个简陋的摄影棚里。
他按下快门,镁光灯亮起来了。
咔嚓。
我的食道里有一团火。
口腔被烧得发干,慢慢地泛出甜味儿来。
这些小孩,我模糊地想。
林家鸿发动汽车,声音嗡嗡地响了起来,我如果有这么一辆车就好了。
街道很静,除了一两声狗的吠叫。
如果是个摄影棚的话,现在垃圾箱旁边的丧尸就会跳出来,龇牙咧嘴。
在洛杉矶和亚特兰大,人们喜欢丧尸,在这里,人们用照相机。
丧尸聚集在好莱坞,它们甚至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搞来这玩意儿,他也没有告诉我。
我只是知道在美国不那么难。
那把枪端起来沉甸甸的,像一块冰凉的铁。
我很喜欢这类礼物,而不是那种腻人俗气的布娃娃、花。
我喜欢它甚至把它当作了我的吉祥物,虽然我知道我永远没有勇气扣动扳机。
我总想知道枪子出膛的时候是种什么感觉。
那是把好枪,我看得出来,枪管还闪着寒气四溢的光,发着黄铜和火药的味儿。
我走到哪儿都带着它,偷偷地放在书包里,放到用手能摸得到的位置。
这东西让我每次在警笛响起来的时候都心里一惊。
有那么一次,那是个夜晚,我的车坏了,走在路上,山路上没有路灯。
我身后有一辆卡车跟上来了,一直跟着我,路上空无一人。
我低着头,踩着路灯下自己长长的影子,吓得双腿发软,那把枪就在我的包里,我能摸到它,它特别地坚硬。
然后一个白人醉鬼从车上探出头来,恶声恶气地向我要手机和钱包。
他们的车慢了下来,狗日的白人老鬼子从车上伸出一把刀来,告诉我不许动。
我把手机和钱都从包里掏了出来,没有多少,当时的手机也不值钱。
该死的是我的信用卡,又要挂失,补办。
那把枪就躺在包里看着我,睁着漆黑无底的大眼睛。
我的手摸到它,又放下。
它太冷了,我的手心里都是汗,抓不住它。
那人接过钱包以后,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也忘记了我是怎么走完剩下的路回到家的,只记得到家之前那辆卡车又一个急转弯开了回来,白人醉鬼用刀指着我的喉咙,吼了一句,转身走了。
你看,枪这玩意儿对我的意义,并不比一块木头疙瘩大。
你是个有胆色扣动扳机的人,你用任何武器都能达到与之相同的效果。
比如徐小姐,拿着一块儿砖头也能平步武林独孤求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而我就算把枪掏出来握在手上在自己脸上写上“犯罪分子”几个字,遇到对手的时候还是会被顺利地解决掉扔到海里喂鱼。
我一向喜欢鱼,我不知道到那时候鱼会不会喜欢我。
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这块儿废铜烂铁,当我拿到它的时候我觉得血液顺着脉搏一直跳动,顺着寒冷的枪柄燃烧上去。
它和这雨淋淋的小镇是不相称的,有一种洛杉矶的意味,狂躁,炎热,世俗,四处闪烁着霓虹灯,莫妮卡就要去那儿,我觉得这和她的气质很相配。
我说的是我从前的同学莫妮卡,不是那个《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长发大胸的意大利大妞儿。
洛杉矶是个迷幻之城,我觉得她应该死在那里。
那就对了。
有的人生下来就活不太长,我对这个很敏感。
张国荣,梅艳芳,还有我小学那个美术老师,我从10岁时候就开始这么觉得,结果他们在我14岁那年统统回了老家。
不过简意澄一定活得很长。
我用我的人格加上我的三只猫担保。
千年王八万年龟,这个世界就是为他这种人造的。
作为顾惊云的新室友,我亲眼看见他在一个大雨夜里醉醺醺地闯进我家又哭又闹,满地打滚,“我和我的寄宿家庭闹翻了,我没地方去,”他是这么说的,“他们都不要我,我求求你了,你留下我吧——”他拽着顾惊云的裤脚,浑身都是湿的,我们家的地毯,客厅,变得雨气蒙蒙。
他总能把所有的地方都浸湿成一片灰蒙蒙的颜色。
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招对顾惊云总是有效。
这个色厉内荏的王八蛋。
“琴姐,你帮我把他抬到你房间里去。
”他站在客厅里,对着我束手无策又而歉意地微笑了一下。
还没等我答话,简意澄已经猛扑起来,抓住顾惊云的手,“我不要”他拖着满是酒精味儿的长声,眯着眼睛,像一滩泥一样,下贱而妩媚。
“我要你给我讲故事。
” 我觉得我的白眼儿翻得不算个惊天地泣鬼神。
这小子让我头痛,我脑子里有根筋一直在跳。
“好吧,”顾惊云费了点劲儿,从地上把简意澄夹着胳膊拖起来,“我他妈给你讲睡前童话故事,你是听开膛手杰克还是得州杀人狂,先说好了啊,我可不会讲什么温婉柔美的。
给你讲完了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回到琴姐屋里睡觉——” 他们觉得简意澄这种人和姑娘一样,弱小,没脑子,没威胁,就是疯疯癫癫dramatic(戏剧化)一点儿。
他们总这么觉得。
不过都和我没关系,管他们是要玩什么琼瑶剧还是郭敬明。
爱情并不重要,对吧,怎么就有人为这个煞费苦心,这一类的傻×在这个世界上还为数不少,对,不管她们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多成功布了多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局,她们都是些傻×,偏偏还要高兴得像在宫斗片儿里胜利者最后当上九五之尊一样。
你可以抢东西,但是如果你抢来的是人,不是东西,整个事情就会变得很没意思了。
我躺在房间里胡乱想着,开着灯,我知道就算我睡着了,简小姐也会破门而入把我吵醒,而且在我袓国度假的阿玛尼哥隔三分钟就用非主流字体给我发过来的“莪想伱”一类的微信让我很烦躁。
我简直想像《画皮》里的陈坤一样戳瞎自己的钛合金狗眼。
虽然有点儿阻碍国家经济建设,但我真心觉得有的时候农村真的不应该通网。
村长的儿子也不行。
简意澄破门而入的时候我已经昏昏欲睡了,他踮着脚,静悄悄地,和我打了个招呼,回身轻轻地关上门。
声音又软又腻,软得让我心慌。
“嗨,”他怯生生地站在门口,“其实我可以睡在地上,没关系的。
”他那娇滴滴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喝多了酒。
“没事儿”我做出一副含含糊糊的样子,像是个睡前的人。
“你上来吧,没事儿。
”我没翻身,回手去拍了拍我身边的半个位置。
他蹑手蹑脚地走过来,身上一股很浓重的宝格丽男香的味道,呛得我晕头晕脑。
他坐在床上就像只小鸟儿一样,我都没感觉到床塌陷下去。
他连呼吸都是软的,让人脑壳儿痛心里发慌的那种软。
房间黑漆漆的,沉默无声。
沉默是两个半生不熟还必须躺在一张床上的人之间那种该死的沉默,外面在下雨,被子,床单,都是潮的,混着雨的那种声音,让人觉得腻得心烦,像是融化了的甜筒冰淇淋上滴下来的奶油,流得整个房间一片肮脏。
“琴姐,”简意澄软软地摇着我的胳膊,他是习惯于打破沉默的那种人,“你睡没睡嘛,你要是没睡的话,就和我聊聊天——”他一边说话,一边玩儿着手中的手机,那手机是苏鹿送给他的,蓝色的棒棒糖,像是一块薄薄的糖霜蛋糕在黑暗里发出蓝莹莹的光。
“快睡吧,明儿还得上课呢。
”我嘟囔着,他仰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徐庆春她在到处找我吧,每天都这样,满学校都知道了,她是为什么啊,她那疯疯癫癫的样子,顾惊云也能喜欢她?琴姐你也不喜欢她吧?我知道,我能看出来——”简意澄转过来看着我的脸,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然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琴姐,如果你真的是个男的,我说什么也得和你在一起。
” 从黑暗里看过去,手机的亮光简直刺眼了。
他屏幕上是张照片,刚刚拍出来的,是顾惊云的房间,徐庆春的艺术照还挂在那儿,民国的旗袍,嘴里叼着一根烟,表情老练得像个女特务。
我不知道他要把这张图片给谁发过去,但我琢磨着,心里已经有个数儿了。
我的手机放在枕头下面,短信发来的时候会振动,徐庆春刚刚才给我发过来一条“最近看到那小贱人没,看到贱人就告诉我。
”她说的小贱人就躺在我的身边,正在使尽所有奇谋妙计,想着法子把她气成心肌梗死。
我觉得我像个他妈军统联络站的站长,明面儿上就是个酒楼老板,迎来送往八面玲珑,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
我是谁的人呢?我问自己,我记得以前我老爹和我说过,当时的大人物都是双面间谍,八方周旋见风使舵。
我他妈谁的人也不是。
外面的雨声让我觉得恶心,每天都在下雨,我在这种潮湿恶心的天气里慢慢地睡过去,徐庆春有一把刀,一把菜刀,她曾经挥舞着菜刀四处追赶顾惊云,她真的劈了下去,头发蓬乱着,像个疯子一样,一脚踩着高跟鞋,眼睛里全是血丝,嚷着我听不清的话。
我做梦梦见了那把刀,沉甸甸,冰凉的,刃上淌着几滴血。
每次我洗澡的时候都要洗好久。
水声和着模糊的灯光,排风扇旋转的时候和我千里之外的家乡没有区别,就像是泡过木芙蓉的新鲜雨水,顺着青石板慢慢地流到每个缝隙中一样。
雪化后的水流进漫长的夏天里,我的脑子里总有这样的场景。
我在哪儿呢?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抹着蒙上一层雾的镜子。
烫过的头发长出来一截,乱蓬蓬的,不直也不卷。
水滴在瓷砖上啪嗒啪嗒。
我是谁呢?总不该是一个在舞台上没完没了唱着咏叹调的歌剧演员吧! 最近每当我画画的时候,我都莫名其妙地想到这么个舞台,也许是舞厅吧,老式的音乐,红色的帷幔,人人都旋转着,名贵的丝绸和旗袍,光线让人目眩神迷。
我现在身边的那些人,我也说不好应不应该叫他们同学,我在现实里面不会经常想起他们,也不会和别人提起来,可是我做梦的时候总会梦见他们。
从小我就会有这样的梦,像一帧帧色彩失真的胶片。
徐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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