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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在香港,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官颖棠每天早上雷打不动8点起床做瑜伽之类的锻炼,以保持体态的完美。
运动结束,早餐的时候还要顺便阅读当天的报纸和新闻,做到任何时候都能在社交场上紧跟时事动态。
像这样喝醉了睡到太阳晒屁股的生活,要是被官志亨知道,势必要被扣一顶“颓靡、堕落”的帽子。
官颖棠朦胧地揉了揉眼睛,坐起身四处打量,试探着叫了一声,“可为?” 虽然很想体验北城的夜生活,可说到底这里不是自己的主场,所以昨晚官颖棠没敢一个人轻举妄动,悄悄给自己找了个知根知底的“同伙” 作为国外读书时最好的朋友,江可为见过官颖棠真实的样子,在她面前,官颖棠不需要任何伪装。
官颖棠昨天断片之前记得江可为说要打车送她回去,隐隐约约,江可为还亲自送她回了家,而且因为太久没见,官颖棠一时开心,留她在这里过了夜。
好像,还拉着她一起上了床,说要聊悄悄话。
眼下房里无人回应,官颖棠在床头摸到手机,从昨天关机到现在,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爆炸。
果不其然,开机后,语音信箱堆满了官志亨的连环call,ろんぶん以及发来的消息: 官志亨:「你点可以一走了之咁唔负责任?」 官志亨:「限你48小时内返嚟!」 官志亨:「覆我!」 官志亨的性格一向如此,威严,强势,可又不能说他不爱官颖棠。
官颖棠从小就是官志亨的掌上明珠,对这个女儿,他几乎是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
但也正因为是几代唯一的女孩,官志亨望女成凤,竭力地想将女儿培养成家族对外展示的门面,随着官颖棠不断长大,被约束的越来越多,父女关系也逐渐变得疏离。
官颖棠没有回复官志亨,她给江可为打过去,显示正在通话。
一看时间,这才后知后觉,闺蜜大概是早起上班去了。
官颖棠于是没再打,从床上起来,看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的旗袍,上面沾着昨晚夜店里的烟酒气。
其实官颖棠并不是对夜店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不过当一个人长期处在被压抑被约束的环境下,很容易对那些“禁止”的事产生逆反心理。
事实证明,去了一趟夜店,也没觉得有什么惊喜。
她耳朵快聋了,脑瓜子到现在还嗡嗡的。
下床,官颖棠决定先洗个澡去去身上这股味,可拉开衣柜才想起,她现在在北城,在孟清淮的房子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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