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章(2/2)

房款也是咱们借倾雪的。

” “这家产本来就该是你的,你爸妈一直偏心眼给了你弟弟,好容易拿回来你又拎不清。

” “你弟愿意一年几千万地养她,供她跳舞,我们现在不愿意那又怎么样。

跳舞那是青春饭,能跳一辈子吗。

等她不学了,那些钱全都打水漂。

” 屋内沉寂了片刻,大伯母似乎越想越生气。

她一改往日那副和颜悦色地样子,刻薄得有些陌生,“要不是你弟把好几个公司股权留给了她,得找机会转回来,你以为我多愿意养这个麻烦精,让她妈接走也好。

” 阮倾雪胸口发闷,耳边一阵翁鸣,深冬寒风刺骨,冻得她有些麻木。

她后退几步,再也跨不进去那扇门,转身离开。

屋内,大伯不再说话。

大伯母不耐烦地看了看钟表,“怎么去搬个裙子,还没回来。

” 而鹭明港外,阮倾雪漫无目的地走到一眼望不到头的空荡长街,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无处可去。

她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下,抱着箱子坐下来,才得空轻搓了搓自己被冻得发红的手。

长久的憋闷让她眼前视线渐渐变得模糊,鼻尖酸胀。

温热的液体几乎不受控制地砸在手背上。

一颗接着一颗。

没有路灯的地方,哭也不会被人发现。

她像是一只流离失所的小白猫,独坐在雪夜之中。

长街上车辆来来往往,卷过风雪又飞速离开,都仿佛与她无关。

她放任自己沉沦湮灭在寒冬大雪倾覆的时节中,忘记时间,忘记一切。

直到凛冽萧瑟寒风之中,一辆黑色阿斯顿马丁拐过街口。

阮倾雪听到了车子引擎声。

她埋着脑袋,随着脚步声靠近,她轻轻动了下冻得发僵地的身子,忽然一件气息温热的大衣毫无征兆地落在她身上。

阮倾雪眼睫轻颤,微微抬头,嗅到了那大衣上干净清冽的香气。

男人深黑皮鞋停在她半步远,再往上是熨烫妥帖的挺阔西裤,宽肩窄腰,俊朗容颜背光而显得格外深邃。

男人执伞的手臂微倾,指骨修长分明,握着伞柄,伞面也跟着倾斜过来,将风雪隔绝开。

他乌沉黑瞳映出少女单薄身形,看着她眼眶通红,碎发凌乱,薄雪沾染在她眼角眉梢,哭得像是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

阮倾雪认得他,爸爸世交祁家的小叔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红楼]小爷为什么要洗白

我叫贾琏,灵魂来自于现代。 从前emmm还是算了,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 人人都说我是个好色、自私、不上进的纨绔, 贾琏托着下巴沉思,小爷觉得说得不是没有道理。 可小爷以前过得苦啊! 难得出身富贵可以任性妄为,就决定不洗白了,大把的时间拿去浪!!! 然而总有人拦着他逍遥,可以说路很艰难但豪门公子的生活就是让人哈哈哈! 小剧场 宝玉:祖母!琏二哥又手欠揍我! 贾母:祖母去骂他! 宝玉:祖母,祖/

穿书后我成了两大豪门的团宠

宁屿意意外穿成了书中的一个炮灰男配,作为和主角在同一个福利院长大、按照原书打脸剧情会在三章内就消失的炮灰 原主角会在第一章 打脸宁屿意拿到一个大制作男三角色,并且凭着这个角色火爆整个夏天 宁屿意看着面前这个在选角前一天莫名其妙就被内定给自己的角色,沉默 原主角会在中期被他的富豪亲生父亲找回来认祖归宗,从此继承父亲的几十亿财产 宁屿意看着眼前刚找回来的顶流哥哥总裁哥哥以及福布斯富豪榜全球富豪/

秦时明月之焚书坑儒

文能留史、武转乾坤的墨家钜子路枕浪,与褒似之貌、妲己之能的鬼谷夏姬白芊红,撼动江湖的赌局,究竟谁改变了历史? 时间回到八年前,桂陵城破的那个夜晚。 荆天明不顾众人拦阻,斩断三道绳索,城门洞开,秦军蜂拥而入,桂陵城死伤惨重,荆天明生死未卜,高月不知所踪 秦王君临天下,命书同文,车同轨,钱制相通,四海一统,霸业辉煌,号始皇帝。 八年后, 秦始皇三十五年。 雪中茶栈内,暗藏杀机,千钧一髮之际闯入/

修仙之田园辣妻

云家村天煞孤星命的老实猎户云烈意外救了个落魄小姐,白捡了个媳妇儿! 本以为新媳妇儿温柔婉约,没想到不过三天时间,媳妇儿的性格就来了个大反转! 明明又泼辣又凶残,可他居然还觉得好喜欢,他是不是病了? 天赋极佳的连凤华冲击金丹失败,睁开眼变成了云家村一个猎户刚过门的小媳妇儿。 上辈子光顾着修炼,连恋爱都没谈过的雏儿,现在不但结了婚,男人居然也有灵根可以一起修炼! 双修提高修为什么的,简直是意外/

拎起那只兔耳朵

桑攸八岁时,家里曾住进过一个陌生的漂亮小哥哥,离别时,桑攸哭得喘不过气来,他给桑攸擦干眼泪,哄她说会有重逢的时候。 高中,桑攸搬家,转学。 她抬眸,在教室里撞上一双漆黑冷戾的眸子。 印象里那个温柔隽秀的小哥哥到哪里去了? 直到后来,学校文艺汇演,她被他堵在后台,昏光线昏暗,少年修长的手指拎起她颊侧一只软软的兔耳朵,语气慵懒,你躲我? 当年分开时,哭着说要嫁我的是谁? 桑攸,?! 瑟瑟发抖。/

百草记年

女主无cp 易玲珑,无人见过其面目,无人知道其性别,不过江湖传言,这是个貌若好女的男子。 他武功高强,冷若冰霜,一把匕首仿若可以杀尽天下所有生灵。 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却又有着一股和其他江湖人不一样的特立独行。 他的事情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身为刺客里面一个独树一帜的存在,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 我跟你说我男神事迹呢,你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还有事没您?没事我去积酸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