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措施,不知会不会殃及自己。
现在,是五年之约的最后一年。
挽歌没有说话,轻巧几步走上前,停在宋书生面前,踮起脚抬手将他的书生帽摘了下来,然后亲自为他解掉发髻,他一头长发便散落下来。
众人再仔细瞧去,见着宋书生潇洒风流的一面。
“这是那支舞需要的吗?” 挽歌笑道:“云华天响幅度较大,常常有跳到一半,散了发的,所以,不如一开始就散发。
” 宋书生听说过云华天响舞,这是百年前一个小国十分有名的舞姬云华自创的,那时正值小国亡国之际,她在破败的城墙上跳了这一支舞。
舞至中途,天上惊雷震震,俄顷便是大雨瓢泼。
一舞作罢,她跳下高高的城墙,洒血城头。
她不止是一个舞姬,同时还是一个十分有名的爱国诗人,国破山河翻覆之际,她仍旧不愿同那些达官贵人们一起逃到其他国家。
在她的一首诗中,她将自己的国家视为生死不离的心上人。
后世为了纪念她,将她这支舞,命名为“云华天响”。
许久之后,这支舞成了庆典上的大轴独舞。
摘玉楼里的光暗了下来,众人不约而同屏气凝息。
宋书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宋郎,请放空心神。
”挽歌的喃语在耳旁响起。
宋书生心扫尘埃,清澈一片。
片刻后,他感到心中流淌着一股暖意。
“看着我。
”挽歌说。
宋书生便看向她。
她的眼神明亮而干净。
“请与我起舞。
” 她全身都动了起来,罗群翩翩,拂过宋书生的脸庞。
如同有神明在召唤,宋书生跟随着挽歌的步伐,一同荡漾在戏台上。
挽手、旋身、拈指、踩步、扭腰、摆肩…… 那些不曾学过的舞蹈动作,流畅而熟练地在宋书生身上一一展现。
挽歌是一阵风,他便是风中的细柳。
清风拂柳,不需多说,他们心有灵犀一般,精准而优雅地演绎每一个动作。
一道声音在宋书生心里响起: “宋郎,还记得城南那场大火吗?” “记得。
” 那是一场天降流火,砸穿了不少人平凡的生活。
“还记得你在火中救下的那个小女孩吗?” 宋书生回想着那一天。
绵延将近一里的大火,是叠云国都城有史以来发生过的最大灾难。
数不清的人葬身火中,数不清的人无家可归。
大火发生时,宋书生正巧进都参加殿试,途径城南。
燎面的大火、奔逃的人群、凄惨的哭嚎让他停下了脚步。
有一个平凡而普通家庭的他,有一位许久未曾见过“问心”的先生的他,走进了那场大火,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他救下了两个老人,三个小孩,其中有一个小女孩。
“嗯,记得。
” “她以前叫文筠心,现在叫挽歌。
” “所以,你认识我。
” “我以为不会再见到我的救命恩人,但你当上状元郎那天,骑马踏遍开阳城,我躲在角落里看到你。
” 开阳城也就是叠云国的都城。
“你那时一脸的灰,我不知道你的样子。
” “现在,你知道了吗?” “嗯。
” “好看吗?” “每个人都觉得你好看。
” “你呢?你觉得呢?” 在摘玉楼特制的摇曳的柔和灯光下,他们的舞姿梦幻迤逦,同着看台里的观众们拉开了无法逾越的距离。
“好看。
” 拥有主流审美意识的宋书生无法说挽歌是丑陋的。
“谢谢。
” 云华天响的伴奏大气磅礴,让这支舞蹈看上去,“听”上去都十分有力量。
两人完美的表现直击众人内心,似乎将他们带到了那个国破山河旧的地方,感受大厦将倾,感受惊雷震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小遗凭借大龟甲术大展神威,一时声名鹊起。四大门派的门主齐齐送出拜帖,看似有意交好,实则各怀鬼胎。与此同时,修真界暗流汹涌,二门派突遭危机,一场巨大的阴谋似乎正在酝酿当中 /
林荍从小在霍家长大,为了在霍家生存下去,只能讨好和她年纪相差不大霍家二少爷。 霍圾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是第一,斯斯文文从不打架,不发脾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温柔体贴,没有缺点 可只有林荍知道她讨好的是一条温柔毒蛇。 林荍:你到底想怎么样? 霍圾摘下眼镜,斯文轻笑,姐姐不爱我,为什么对我笑? 一句话简介:腹黑年下的占有欲 /
1. 顾元白穿成了耽美文中存在感稀薄的病弱皇帝,皇帝是个背景板,全文都在讲着摄政王和京城第一美人的掌权史和相恋。 顾野心勃勃元白:我笑了。 他都是皇帝了,怎么可以不掌权天下,不去开疆扩土名留青史呢? 2. 这一日,暗藏熊熊野心的当今大将军之子、未来摄政王薛远,头次随着父亲进了宫。在人之后抬头一看,却瞥见了这年轻天子的容颜。 天生反骨的薛远唇角一勾,轻蔑地想,这小皇帝怎么长得比娘们还漂亮? /
五年前,她遭人陷害导致未婚先孕,又众叛亲离,刚出生的孩子惨遭毒手,五年后,她强势蜕变,还被个软萌可爱的小包子忽悠回家,但小包子的家里竟有一个大魔王。 她严肃道:不准干涉我恋爱,不准诱惑我,给我自由! 大魔王信誓旦旦地点头:可以。 然鹅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她收拾包袱准备偷偷溜走,却被大魔王现场抓包! 她怒气冲冲的质问:你不是说我想走随时都可以离开吗? 某只不要脸的大魔王:宝贝,男人的话听/
那一天大雨滂沱。 跳崖后,纪棠没有捡到绝世秘笈,而是收获了一个浑身浴血倒地不起眼神如垂死孤狼般锋戾的美少年。 她帮他包扎了伤口,背他走出了大山,照顾了他的生活,劝阻了他的复仇,告诉他:广积粮,缓称王 君子复仇,十年未晚。 最后她养成了一个超级大佬。 横扫一切大小仇家,干掉了渣爹渣妈,把原文的龙傲天男主打得脑浆子都出来了。 唯一脱轨的,就是养成过程中,大佬看她的眼神渐渐开始不一样起来了。 孤/
这坑爹的原始部落! 终有一天,我们将重返故地。荣耀依旧在,炎角之火永远不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