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全书完)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号,我来到了黑岩。
那时候年轻气盛,说要火烧大黑岩。
我做到了。
从八十万点击,到三千多万点击,我一路走来。
也觉得收获不少。
在此为一直支持我的人们,深深地鞠躬。
一路走来,有不少书迷说我变了。
其实是变了,我变得更加稳重,也变得更加迷茫。
我知道,完结绝美冥妻这本书,是很多人想不到的。
为什么要完结?明明在如日中天的时候,明明已经连续两个月,以非常巨大的优势拿下了钻石榜榜首… 但我觉得,该完结了。
放眼黑岩。
绝美冥妻都不算是一本正常书。
按照书的逻辑,都是前期人气火热,后期慢慢地掉下去。
然而,绝美冥妻却是一天比一天火热。
在将近三百五十万字,还能这样屠戮一番钻石榜,几乎是不可能。
但我做到了,简单两个字——用心。
没有作者敢理直气壮,又毫无愧疚心地跟读者们要钻石,但我可以。
因为我问心无愧,你们也觉得我无愧。
我不用成绩来衡量自己,我用三百五十万字后,读者们的忠诚度来证明自己。
我不是想说我有多了不起,我就是想问一句,追我的书……你觉得值不值得? 来说一下吧,为什么完结绝美冥妻。
还有这个结尾我个人认为如何。
实际上,绝美冥妻的结局是有缺点的,跟我之前的书一样有缺点,那就是收尾不够漂亮。
但这与剧情无关,也与伏笔无关。
你们若是回头再看几次结局,会发现这是笔力的问题。
对,有缺点就要承认。
我的笔力不够,倘若我能扩展得多写几章会好看很多,但我的笔力不够。
一方面是我的更新比较凶猛。
使得当天的时间上来不及;而另一方面,就是我的知识面还不足够。
实际上,我想试着买几本高中的语文去读一读。
你们知道我只读了初中,算起来是半个文盲。
少读书不好,我在这方面吃了很大的苦头,希望还在学校的读者们可以认真地完成学业。
如果非要说这个结尾还有什么不好…… 那就是这本书已经成了大家的习惯,还没准备好和它说再见。
至于为什么完结绝美冥妻,因为我在写的时候,已经感到了一些吃力。
不能再扩了,再扩就会写不下去。
会变成一本垃圾书。
这本书一直漂漂亮亮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凌霄穿成了书里的配角真千金。 假千金认回了比他们家有钱一百倍的豪门,成为两家团宠。 而真千金是乡下来的又黑又柴可怜兮兮的土包子。 未婚夫:就算是我高攀不起明珍,也不会看你一眼! 父母:你多跟明珍学着点,她什么都比你强,愿意教你是你的福气。 假千金含笑答应:我一定好好教凌霄。 然后开始教身无分文的她怎么花一万块。 凌霄下意识看了一眼。 滴 【山阴公主已上线】 【太平公主已上线】 【平阳公主已/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