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番外一:檐上书(1/5)

春书冬酒,那一年的那场雪,明明是刻入骨髓的冷,却让他觉得,有一束暖光照进心底。

浮萍之交,相识于微末,从此他再非马厩里孑然一人的小孤儿了。

天大地大,有她有他。

(一) 漫天飞雪,风掠长街,百姓纷纷围观两侧,一道纤秀的身影散着发,赤着脚,戴着枷锁,一深一浅踏在雪地里,割坏的后脚跟染出一路血花。

这曾是盛都第一才女,龚太傅家的四小姐,龚清漪,如今却落得个家破人亡,游街百日的下场。

而比风雪更冷的,是沿街百姓们的唾弃:“活该!罪臣之女,居然还有颜面嫁给魏少傅,若不是魏少傅求情,早该一同上了断头台才对!” 声声辱骂中,少女脸上是麻木的,陪她游街的秦之越却受不了了,怒指百姓破口大骂:“谁再敢胡说一句,信不信本侯将他的舌头拔|出来!” 一片吵吵囔囔中,魏于蓝一袭紫袍,站在茶寮下,遥遥望着这一幕,面孔深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等到一条长街终于游完,他才撑着伞,无声走到衣裳褴褛的少女面前,轻轻开口:“清漪,回家吧。

” 少女眨了眨眼,置若罔闻,旁边的秦之越却已捏紧拳头:“魏于蓝,你这狗杂种,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魏于蓝看也未看他一眼,径直弯下腰,扔了伞,将少女打横抱起,不顾百姓诧然目光,一步步走入了风雪中。

“清漪,你再忍忍,只差最后九日了,捱过去就好了。

” 他用坚实的后背替她抵挡住风雪,她却在他怀中忽然笑了:“魏于蓝,你会遭报应的,一定会。

” (二) 很多年前的一个冬日,龚清漪初见魏于蓝的那天,也下了鹅毛般的大雪。

她随父亲赴侯府作客,一众王孙贵女间,就数侯府的小公子秦之越最打眼,不是因为他多么出众,而是因为—— 他太胖了,一张小圆脸胖得连下巴都找不着了,站在那跟尊大肚佛似的。

他性子张扬,最爱和人打赌,兴冲冲拉着大家一进后院,就提出一种新玩法。

让府中小厮立于雪地,只着单衣,捧书诵读,错一个字便要从头开始,直到诵完全卷为止,谁先受不了谁就输。

他囔着让大家下注,神气活现的,还不住拿眼神去瞟龚清漪,事实上,他想出这赌法,就是为了讨好她。

龚清漪是皇城有名的小才女,走到哪都手不释卷,秦之越明明是个最不爱读书的,偏偏鬼使神差喜欢上了她,还央着父亲去结娃娃亲,本来家世门第无一不匹,哪知龚清漪本人就是不松口,秦之越为了讨她欢喜,不知闹出多少笑话。

这一回,龚清漪连看都不愿看了,趁着众人围上去下注,悄悄提裙溜出了后院。

漫天飞雪中,她走走停停,不觉就听到一阵念书声,轻轻上前,只看到马厩中坐了个人,正捧着破旧的书卷,聚精会神地读着。

似有察觉,那人抬头回首,竟是个眉眼俊秀至极的少年,只是衣裳十分单薄,双手也生满冻疮,他见到龚清漪走近,立刻就要将书藏起,却被龚清漪抢先一步: “春书冬酒,春雨宜读书,冬雪宜饮酒,我这有甘甜的果子酒,小哥哥,你要来一口吗?” 柔柔的笑声中,充满了友好和善意,有些什么悄然化解,少年愣了愣,许久,接过那递来的果子酒,浅抿了口,舒眉一笑:“的确,很清香甘冽。

” 龚清漪大大方方席地一坐,微扬了唇角:“那是当然,我按照书上说的自己做的,你要是喜欢,我也可以教你做啊。

” 她的语气是那样自然,好像两人并非第一次见面,而是自小相识,少年又愣了愣,好半天才呐呐出一句:“这,这里气味大,又脏又乱,你还是快些起来吧。

” “有吗?不是书的味道吗?”龚清漪撑着下巴,指了指他手中的书,“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看呢,你读到哪来了?” 话锋轻巧转到了书上面,少年抿了抿唇,开口间紧张感不觉消除,却是讲到一半,龚清漪盯着他,忽地莞尔一笑:“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读书?” 马厩里静了静,少年道:“魏于蓝,我叫魏于蓝。

” 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头微微埋了下去:“我爹是这儿的马夫,他前年去世了,我便接了他的职位,负责这片马厩。

” 一个无父无母的侯府家奴,此刻陡然生出一股自惭形秽之感,见那边许久没有说话,他一颗心不由更加往下沉,却是正要抬头时,视线中倏然冒出一根玉白纤秀的手指,在马厩的雪地里一笔一划写了起来—— “魏于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这个名字吗?” 漆黑的眸子直直望着他,他一怔,点了点头,于是那张笑脸愈发明丽了:“我今天本来很不开心,但认识了你,我觉得很好,等下回再来的时候,我给你多带几本书,好吗?” “还会有下回吗?”他鬼使神差问了出来。

“当然会有了,我们不是朋友了吗?”风雪拂过她的发梢,她笑着继续在雪地里写道:“清漪,我叫龚清漪,是不是很好听?” 地上两个名字挨在一起,他抱着书长睫微颤,在寒风中与她四目相对,一时竟分不清,是先前饮的果子酒暖了他的胸膛,还是眼前的她熨帖了他整颗心。

(三) 十二岁那年,魏于蓝觉得自己做了一场不敢奢想的好梦,梦里有个言笑晏晏的小姑娘,时常偷偷溜到马厩来找他,与他谈书论道,无话不说,守着共同的小小秘密。

他很欢喜,又很惶恐,时时害怕梦醒,而在不久后的一天,梦果然醒了。

几次三番下来,到底有侯府下人撞见,告到了秦之越那去,小胖墩儿头一回没有冲动,强压怒火,等到龚清漪离去后,才率人杀气腾腾地赶到马厩。

他一脚踹去,魏于蓝猝不及防,手中书卷飞入雪地。

秦之越像要吃人一般:“搜,把那些书都搜出来,这贱奴手脚不干净,居然敢偷到龚家小姐身上!” 那是一场比想象中还要残酷的审讯,魏于蓝被吊在马厩门口,秦之越一定要他承认自己是窃书贼,卑鄙地偷了龚清漪的东西,否则就不放他下来。

但无论如何逼问,魏于蓝吊在风雪中,俊秀的眉眼低垂着,始终一声不吭。

秦之越于是更怒了:“你算个什么玩意儿,不过是个马夫之子,又脏又臭,还想吃天鹅肉,说,你就是个窃书贼!” 整整一夜,天地凄寒,魏于蓝挺直着背脊,怎么也没有松口,等到第二天龚清漪闻风赶来时,他身上的血已经凝结,面色惨白如纸。

龚清漪一下水雾蕴满了双眸,扭头冲秦之越道:“你快把人放下来,书是我送的,不是他偷的!” 秦之越裹着狐裘,从鼻子里哼了声:“我说是就是,这是我侯府的家奴,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 “你!”龚清漪气结,又抬头看了看吊着的魏于蓝,一跺脚:“好,那我们来打个赌,赢了就让我带魏于蓝回家,输了随你要什么,你敢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地府大佬在娱乐圈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紫贝壳

月色如银,碧波荡漾,梦轩紧握住手中的紫贝壳,正如他强烈要给珮青所有的爱。但纵使珮青如此攫掳他心,他也无权利破坏妻子美婵的安宁,及自己心爱的儿女小枫小竹的幸福..... /

手撕系统后,我穿回来了!

在系统的逼迫下,夏安战战兢兢的艹着种?马文男主角该有的人设,在修真界打脸逆袭,手撕天才修二代,各种妹子收进宫的搞天搞地的种马生涯。短短几百年内就成了渡劫期大佬,成了修真界万年以来绝无仅有的一个传说。 可是系统还嫌他做的不够好,居然逼他跟后宫的那些女修酱酱酿酿! 眼看贞操就要不保,夏安终于实在忍不了了,手撕了系统,然后发现他居然又穿了回来。 再然后,华夏娱乐圈跟玄学圈多了一个惹不起的大佬。 /

冷剑烈女

金仆姑是箭名。以鹫翎为翼,箭身特长,射程特远,剑敌力特强第一次出现于文字记载是左传-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然而在一般江湖武林健雄豪士们的心目中,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却不如此简单它象征着死亡,代表着正义。它!也是一个难解的谜。金仆姑惊传江湖只是两年来的事,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它一样,在短短的岁月中,造成如许的轰动。总共有十六个人丧生于这支长箭之下!其中十二个是闻名江湖绿林巨/

末世仓鼠富流油

小仓鼠:爸爸爸爸我有粮!都给你!连我都给你!!! 五一是只小仓鼠,小名臭臭,有一个特别帅气的主人爸爸,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然而,突然有一天,地球上出现了丧尸危机,整个世界进入危险的末世时代。而伴随着丧尸的出现,人类动物植物也出现了第一次异能觉醒。 小仓鼠一觉睡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和爸爸一样的两脚兽,原本藏粮食的两只小仓仓也变得超级巨大! 小仓鼠对此开心得直打滚,第一时间就想要告/

只要你是大佬你就是我爹

瞿英珺为救人挂了,死后被地府官差告知,自己是个十世善人,功德无数,十世累积的功德正好可以抽个奖。 奖品中有个不可控、常年销售不出去的福袋 据说是根据抽奖人的性格和需求,随机出现的奖品 然后瞿英珺放心大胆抽了,奖品是大佬全是我爹! 下面附带了说明:只要你是个大佬你就是我爹! 瞿英珺: 【不,你误会了!我绝不是这种势利的女人!】 后来瞿英珺投胎成了个小乞丐。 在小乞丐吃不饱穿不暖险些饿死的时候/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