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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太瘦也不行。
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
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
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
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
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
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那掌柜的见苏娇怜将这鞋穿上了,面色大喜,当即就打包把它送给了苏娇怜。
不要白不要的东西。
苏娇怜不再犹豫,直接提溜着走了。
日落时分,苏娇怜与陆嘉回到英国公府。
她先将那捆书置在了梳妆台下头的小柜子里藏好,然后神色欣喜的换上那双新买的绣花鞋,颠颠的在屋子里头奔了一圈。
果然还是合脚的鞋最舒服。
天知道她穿原身的鞋走路都怕什么时候就掉了。
穿着新鞋,闻着隔壁院子里头传来的栀子花香,苏娇怜准备饭后溜达一圈。
这栀子花园苏娇怜去过数次,晚间并不会有人,所以她径直就提着灯笼去了,也没唤小牙跟着。
白日里来时,那栀子花望如积雪,香闻百里,十分震撼。
一到晚间,事物模糊,氤氲灯色下,栀子花细腻甜香的味道由四面充斥而来,不似木樨花般呛鼻,香的很是合人胃口。
但是今夜,这香味中却莫名多出了一股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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