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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之都,哥谭。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投下狭长的阴影,那些曲折而阴暗的小巷也一如记忆中那样肮脏。
似乎是在城市落成时就留下的痼疾,这里的道路也总浸着不知哪来的污水,显得格外泥泞不堪。
工业化的废气将天空熏得一片昏黄,这里的天空永远是灰蒙蒙的,不知是雾霾还是云翳,黯淡的颜色遮蔽了天空,连本该明亮的太阳也褪去了它的光辉。
就好像连阳光都舍弃了这座城市一样。
布鲁斯想。
韦恩家族的大少爷,亿万资产的唯一继承人,现在却穿着一件老旧的夹克衫,戴着一顶黑色的绒线帽,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子口袋里,像一个无所事事的闲汉一样漫步在哥谭市的街头。
布鲁斯·韦恩13岁便离开了哥谭市,令他意外——或者该说令他毫不意外的是——当他十二年后重新归来,这座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犯罪率居然比他离开之时更高了。
他一语不发从罗宾森公园那些无所事事的嬉皮士中穿过,又颇为吃力地挣开芬格纪念馆那些瘾君子们意图攫住他的手,再小心地跨过那些一股脑堆挤在斯普朗慈善机构前的流浪汉,终于抵达了他的目的地。
哥谭最为混乱也最为糟糕的地方——东区。
为了今日对东区的秘密探查,布鲁斯·韦恩伪造了行程,改扮了行装。
他不仅改变了肤色,用帽子遮去头发,还特意在下颚处贴了一道长长的假伤疤——一个醒目的特征有助于转移人们的注意力,让他们忽略自己的长相。
这是布鲁斯·韦恩在流浪岁月里学到的。
他改变了步态,像一个闲汉而不是上等人那样走路,略略佝偻起脊背,好让自己的大个子没有那么醒目。
布鲁斯一边向前走着,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难以置信。
布鲁斯想。
这里居然比原来更烂了。
他面上几乎要浮现出一个讽笑来,却因为牵扯了下颚处贴上的假伤疤而敛住。
数不清的风俗店的招牌,在暮色中闪动着廉价的霓虹光,那灯光打在肮脏的墙壁与路面上,也打在往来行人的脸上。
昏暗的光照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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