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烽燧每天至少要巡视两次辖区下的天田,上午时任弘去了东边,抓回来了一个偷偷越塞回来的索氏大奴冯宣,下午他则去了破虏燧西边——那儿便是八天前,刘燧长遇害的地方。
赵胡儿奉命在燧里看着冯宣,于是任弘的巡逻小队里,除了他刻意要带着的吕广粟外,就另加了一人:出门总喜欢带条大黑狗的张千人。
破虏燧的几个人都有各自鲜明的性情:就比如这张千人聊起天来,三句不离狗字。
他先是喋喋不休地说起自家的仕途渊源:“我祖父在长安时,在上林苑中做事,上林中有六池、市郭、宫殿、鱼台、犬台、兽圈,他便是犬台的狗监。
” 任弘笑道:“我在效谷县学《凡将篇》时,教我识字的郑先生说,作这篇章的司马相如,便是被狗监杨得意推荐给孝武皇帝的。
” 汉朝是能买虚衔官的,司马相如在汉景帝时花钱买了个武骑常侍,但一直没机会更进一步,直到梁孝王来朝来与他看对了眼,到了梁国,与梁孝王豢养的文士们吟诗作赋,写了那篇《子虚赋》。
后来梁孝王因不得为皇嗣,怨恨之下派人刺杀朝中大臣袁盎,事情败露彻底凉凉,梁苑门客们作鸟兽散,司马相如也只能灰溜溜回了老家蜀地,就是在那时才勾搭了卓文君。
到汉武帝继位时,很喜欢《子虚赋》,却以为作赋的人已经作古,直到同为蜀郡人的杨得意提及司马相如,才知道原来作者还活着…… “不错,杨得意在我祖父之前几任。
” 张千人的祖父算不得大官,但毕竟是官宦之家,哪怕流放敦煌家境没落了,也能让张千人识字。
不过因为用来教张千人识字的是家传的《相狗经》,家学熏陶之下,张千人的爱好,仍集中在狗上。
“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
食犬最易养,体肥不吠,养以供馔。
吠犬次之,短喙善吠,畜以司昏。
最难养成的,还是用来田猎的田犬,长喙细身,毛短脚高,尾卷无毛,使之登高履险。
” 他还说,不同颜色的狗也有优劣之分,黄狗品质最好,白狗品质最差,黄眉的黑狗宜看守,浑身全黑的则是耗财的祸胎…… “胡地又有一种高四尺的胡犬名獒,最是凶猛,近年来传入敦煌,可惜太贵,数千钱才能买一只。
” 滔滔不绝说完后,张千人向往地说道: “我往后不求能回长安,只望能当上步广候官属下专门饲犬的狡士,便足矣。
” 做个比百石的狗官,这就是张千人此生的梦想了。
“好好做。
”吕广粟回头笑道:“多养些食犬出来,狗肉我爱吃,狗皮袜也不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我是姬象,谢邀。 人在大明,刚死在紫禁城。 信号不好,神鬼怪事太多。 匿了。 /
凌霄穿成了书里的配角真千金。 假千金认回了比他们家有钱一百倍的豪门,成为两家团宠。 而真千金是乡下来的又黑又柴可怜兮兮的土包子。 未婚夫:就算是我高攀不起明珍,也不会看你一眼! 父母:你多跟明珍学着点,她什么都比你强,愿意教你是你的福气。 假千金含笑答应:我一定好好教凌霄。 然后开始教身无分文的她怎么花一万块。 凌霄下意识看了一眼。 滴 【山阴公主已上线】 【太平公主已上线】 【平阳公主已/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战长林年少轻狂时,做过最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倾其所有,求娶长乐郡主居云岫; 一件是兴德元年,在居云岫身怀六甲时扔下一纸休书,削发为僧,扬长而去。 三年后,天下大乱,战长林在荒郊救下华盖如云、玉辔红缨的送亲车驾。车里,新妇凤冠霞帔,怀里抱着的稚儿粉雕玉琢,正睁大一双跟他一模一样的眼,懵懵懂懂,似惊似疑。 战长林问:哪儿去? 居云岫答:洛阳赵家,成亲。 *又痞又野和尚X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