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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雾水地问钟晓笛,“敢情我要坐你座位上啊?那你坐哪?” 钟晓笛正低头察看自己的吉他包,闻言懒洋洋地答了一句:“我溜达溜达,不固定在一个地儿坐着。
” “哈?”程骁更好奇了,“那你今晚特意穿得这么花里胡哨,就是为了到处溜达吸引注意力?” 说到花里胡哨,倒也确实不算冤枉,且看钟晓笛今晚的一身打扮,上衣是彩色扎染风格,牛仔裤腿缀满了流苏和亮片,再配一双铆钉短靴——不仅如此,她还梳了脏辫,连妆画的都是小烟熏。
钟晓笛嗤笑一声:“我是为了在这淘着个男朋友,怎么,不允许吗?” “……你厉害。
” 这时主持人已经开始登台报幕并介绍音乐节嘉宾了,每当他念出一位嘉宾的名字,台下观众都要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Frank,星辰荣耀,俏猫,李鲜橙,夜笛…… 在听到夜笛的名字时,程骁握紧双拳,很激动地低声说了句:“Yes!” 钟晓笛猛然转头看他,神色古怪:“你喜欢的音乐人是夜笛?” “对啊。
”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八个月前就开始喜欢了,她所有的歌我都会唱——上次的音乐节我没时间参加,这次特地想来看看她的真容。
” “……她真容没什么好看的,不用抱太大希望。
” 程骁不高兴了:“说什么呢?夜笛不管长什么样子,那也是我心目中的小仙女,我爱的是她的才华。
” “噢……” “你噢什么?” 钟晓笛忽而笑了,她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起身,将他按在了座位上。
“没什么,只是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 她绕过vip座位,悄悄走到很远的地方,掀开幕布进了后台。
凌晨四点,音乐节进程过半。
场馆的气氛已经被完全炒热,在四面环绕的乐声中,各色的灯牌和荧光棒连成了一片灯海,看得出,虽然这里不是什么巨星演唱会,但大家支持音乐人的热情却没什么两样。
平心而论,程骁听其他人的歌曲没什么大感觉,他甚至还有心情左顾右盼,找夜笛的灯牌。
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显得格外亮眼。
是专属青春的颜色。
他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还是经验太少啊。
拜托,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 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
“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凭借一首《城市孤狼》杀进‘不夜乐’官网的金曲榜,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
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被众多歌友们称作‘暗夜的吟唱者’——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欢迎,夜!笛!” 台下掌声雷动,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
舞台上,乐队已准备就绪。
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
”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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