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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来看,肯定价值不菲。
问题是,在这个到处是土著和食人灌木的森林里,上尉怎么敢带枪!这就好比在黑夜中点起一枝火把那样耀眼。
不管罗伯森如何惊奇,上尉手里有枪就是事实,他本来只觉得拼刀和肉搏的话能够比上尉强点,但是用匕首无论如何也比不过手枪,这也是事实。
暗黑龙骑的上尉,枪法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罗伯森一声怪叫,反身向侧后方跃出,只要一个落地,他就能闪到树后去。
然而上尉的反应和枪法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砰砰砰砰,沉闷粗犷的枪声几乎连成一片,一大蓬密密麻麻的铅砂扑天盖地般罩住了空中的罗伯森。
疯狗一声号叫,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是才撑起了上半身,上尉重新装好子弹的手枪又指住了他,枪口火花一闪,数以百计的铅砂再次钻进了疯狗的身体。
疯狗一声闷哼,应声栽倒在地。
他勉强翻了个身,想要再爬起来,又是一声枪响,他的身体里再多了几百颗铅砂! 卡嚓,上尉在手枪里又添上了两颗子弹,狞笑着蹲了下来,枪口指向了疯狗的屁股。
“不!不要杀我!雇我的是法布雷加斯家族的人,杀了我的话,你会有大麻烦的!法布雷加斯绝不会放过你!” 在剧痛和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罗伯森的意志崩溃了,有些语无伦次地叫起来。
几十年来,一直是他在虐杀别人,何尝离死亡如此接近过?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许越是变态、越是喜欢虐杀的人,本心深处就越是怕死。
罗伯森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他抛弃本来就没多少的尊严,象条狗一样一边乞怜,一边威胁着。
现在,哪怕罗伯森有一万个理由看不起老式双管手枪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上,这件古董完全可以轰烂他的屁股。
而且,看起来,上尉很有扣动扳机的想法。
“法布雷加斯?” 上尉问,看上去有些犹豫。
“就是法布雷加斯!” 疯狗终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险:“如果你杀了我,他们一定会找你……” 砰!粗暴的枪声。
啊!凄厉的长号! 这一枪几乎将罗伯森两腿之间的一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了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的铅弹,将里面所有的血肉组织都搅了个稀烂。
“这一枪,是让你长点记性。
” 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
他给手枪填上了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的子弹,双手一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的双手双膝上就多了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
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的双手双腿就算是废了,即使以暗黑龙骑的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一边拼命号叫着:“杀了我!杀了我吧!你个狗娘养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上尉蹲了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的人长点记性。
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我的地盘上坏我的规矩,我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坏我规矩的人是什么下场。
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和他们打打游击。
那时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铅弹硬,还是他们的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了些什么,他的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了起来,伸了伸腰,骂了句:“什么鸟玩意,呸!” 一口子弹般的浓痰,正中罗伯森的下体,又让他发出一声长号! 上尉用手枪对付疯狗罗伯森,看起来胜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运气。
然而回想起来,却不是如此简单。
在这片森林中敢带着手枪横行,本身就是个奇迹。
而且闪避枪击是暗黑龙骑的基础训练,罗伯森更是这方面的行家,那一下后跃极为快速,路线更没有任何先兆可寻。
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枪,枪枪命中。
这种发射霰弹的老式双管手枪距离越近,威力就越大,在十米的距离上,铅粒对罗伯森的杀伤力其实已经不明显。
可是小伤太多,也就积成了大伤。
罗伯森是废了,可是还死不了。
以他的生存本领,应该能够活着爬出这座森林,爬回他的雇主那里去。
苏沉重地喘着气,半跪在地,左手支住地面,右手紧紧握着一枝土著的扎枪,无数次激烈的交锋后,他自己那把复合材料匕首已不知掉到了哪里。
他大口大口地用力呼吸着,每一团空气涌入肺部时,都如同一团火,灼烧得他整个胸膛都痛得抽搐。
无数发往全身各处的命令,只有一半能够得到回复。
而且苏的胃中空空如也,营养素和水早已化成了激战的能量,他饿了,饿得要命。
可是现在既没有食物,也没有给他进食的时间。
在苏的视线里,一株株大树,无数在树木间闪现的土著的轮廓和影像都已有些模糊,他的眼皮重得象坠了几块铅,只想向地上一躺,就此深深睡去。
一枝扎枪从苏的背后出现,无声无息却又疾若闪电般向他腰间刺下。
枪尖距离苏的肌肤堪堪只差几公分了,目标区域的肌肉忽然鼓了起来!枪尖刺破皮肤后,就如同扎上了无数层最坚韧的牛皮,再推进丝毫都极为艰难。
那团肌肉一收一弹,将枪尖向旁边顶开。
扎枪在苏后腰上划出一道几公分长的血口,就此落了个空。
偷袭的土著刚想收枪再刺,苏忽然转过身来,右手的扎枪以数倍的速度回敬而去,将这名土著一枪破喉!枪尖刚好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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