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三日之内(下)(3/4)

锐高手执行任务。

但齐王想来想去,都觉得自己麾下那些所谓高手,对上曹秋道的话,恐怕连一个回合都挨不住已经被斩掉了。

而过不了这一关,庞煖与和氏璧的安全就稳如泰山,谁也动不了。

左思右想,仅存的希望,似乎就全在陈胜这位秦国黑冰台密使身上了。

刚才桓公台点将殿内,陈胜和曹秋道枪来剑往,虽说曹秋道稍占上风,但也没能明显压过陈胜,假如想要派人去杀庞煖以及盗和氏璧,则除去陈胜之外,还有谁能办得到? 刚刚庞煖在齐王面前,鼓动三寸不烂之舌侃侃而谈,软硬兼施,说得齐王几乎无可奈何,只能屈服妥协。

但陈胜却就在此时开口,三言两语,点出了问题关键,才让齐王与田单有转圜余地可供施展。

故此,齐王也不敢将陈胜单纯地看成是徒具勇力,却见识浅陋,可以任凭自己引诱利用的武夫。

齐王在齐国王位上稳坐三十年,当然不可能是个草包。

他阅人无数,知道对付某些人可以用手段,但对待另外一些人,则开心见诚地说话效果最好。

当下也不矫饰,沉声道:“说是两条路,其实只有一条路。

陈密使,你若能助寡人度过这个难关,无论寡人或贵国储君,都必定会记住你的功劳。

” 杀庞煖破坏六国合纵,本来就是陈胜必须完成的试练任务。

何况现在还搭上块和氏璧,任务奖励如此丰厚,却又何乐而不为?再加上现在曹秋道成为了庞煖的保护神,要杀庞煖,必须先闯过稷下剑圣这一关。

也就是说,陈胜最在意重视的两件事,都合二为一了。

就是齐王不说,陈胜自己也非得去干这事不可。

既然如此,那么陈胜亦不假言推托,直截了当道:“无非是将七日后稷下剑会的事,提前到三天之后而已。

不过,我只会对付曹秋道。

其他的事,我可不管。

” 齐王面上流露出一丝喜意,沉声道:“不妨。

到时候陈密使你只管专心办事就是。

至于其他的,自然有寡人一手操持。

包管没有其他闲杂人等会骚扰得了你。

” 聪明人话说三分即止,讲到这里,彼此都已经心领神会,也无须再多废话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文工团小厨娘

*泼辣小厨娘x神颜公子哥 人家穿越到文工团是舞蹈演员,顾芊穿越过来居然是一名食堂女工。 罢了,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厨子虽然没有跳舞体面,也算是一门手艺。 正好,顾芊穿越前是一名神厨。 持起锅铲就是一顿干! 糙面、野菜、麦麸咸菜饼子都能给你做出朵花儿来。 任何糟糕的食物到了顾芊手里,皆能成为化腐朽为神奇的美食。 一不小心就从食堂女工升职为主厨,成了文工团人人追捧、不敢得罪的顾神厨! 就在顾芊开/

哥谭梦游记[综英美]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反派沉迷我的毛茸茸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咸鱼美人嫁给卷王厂长[七零]

一心咸鱼却完成恶毒任务的美人*卷王工作狂却恋爱脑厂长 江美舒加班猝死,一睁眼穿七零,她不想努力想咸鱼,但奋斗年代很难达成目标。 坏消息:双胞胎姐姐重生不嫁四合院,非要和她换亲嫁到大杂院。 好消息:四合院换亲对象卷王加班不回家,但房子大钱管够! 江美舒:还有这种好事? 果断互换身份奔赴各自咸鱼躺赢人生,只是换亲后系统来了。 江美舒兴致勃勃:统啊,你是攻略统还是救赎统? 系统:我是恶毒统,全称/

完美扮演法

直播世界,楚玟成了个霸道总裁X小白花剧情的女配。 她点上一支烟冷静了一下,说: 男主那个完蛋玩意儿,是不是打不死就行? 在这个霸道总裁剧本的直播世界里 楚玟有三个目标。 第一个目标:成为影响剧情的女配。 她先把霸道总裁男主给揍成脑震荡。 又让柔弱女主趴在她的怀里嘤嘤地哭。 第二个目标:成为观众最爱的女配。 她骄傲霸道把男主逼到差点破产。 她弯下腰对男主说:跪下求我啊。 直播弹幕上,观众在疯/

邪神也有青春期吗[西幻]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