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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衣。
银铠。
白马。
将军。
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日黄昏,我出现在京城边上一个叫卢安的小镇之上,一身风尘疲惫无处安置。
虽然饥肠辘辘的,但是相对于疲惫而言,我更需要一个下榻之处。
此时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样比角浦的茅草屋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客栈。
此次逃婚之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我的梦想是,盖漫山遍野的茅草屋。
现在,我的梦想是,开漫山遍野的连锁客栈,它们统统是茅草屋样式的。
就在我打算找家客栈先行洗去满身尘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不曾带半样行李,自然不曾带钱。
没关系,一切难不倒我。
别忘记,我的职业是一个贼,所以,这种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比谁都强。
于是,我强忍着饥饿和疲惫,牵着和我一样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向人群之中走去,眼睛溜溜,专向腰间鼓起者蹭去。
南来的,北往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一边凉快去。
老兄,就是你了!谁让你这么胖而且你的腰又是那么鼓呢!你可别告诉我那是腰间盘突出。
抬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指缝探针如丝,划开他腰间衣服。
反手,疾速伸入,轻轻夹到,掏出……呃……这钱包怎么这么软?这手感绝对上好的细羊皮都不及啊……胖子就是脂肪多……一个钱包都捂得这么热……可是……我拽……我拽……怎么就拽不到手里呢? 抬头,发现那胖兄弟,正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满脸少女般的绯红。
我才发现事情似乎不对,低头,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居然拽着一砣长在胖子腰间的肉瘤。
于是,我尖叫一声,慌忙撒手,翻上枣红马就跑;没想到,那位胖仁兄比我更崩溃,大概他活了这么多年,被打劫过、盗窃过、偷过无数次,但是从来不知道世风日下,居然有个女色狼会在青天白日之下,连一个病人的肉瘤都不放过!所以,他也尖叫着、抱着脑袋疯跑着,在人群之中横冲直撞! 在我翻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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