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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肩的头发,这一路,高歌已经走了十年多了。
此处已经离黄金玉石山五十万里远,山依旧是巨大无匹的山,但山间的距离却慢慢变得宽阔了些,山谷已经可以算是小平原了。
各种动物越发多了,大部分都不理睬高歌,我行我素吃着树叶青草,食肉动物也不太理会高歌,这么丁点肉,不值得劳动这些身高超过三丈,一顿能吃下万斤血肉的猛兽出爪子。
高歌终于恢复了正常的走路姿势,手中的紫铜棒虽还是有些沉重,却已经能随手挥舞,只是没有白牙这么轻松快速而已。
高歌也恢复了淘宝的生活,一路上的果子、野兽也开始遭殃了。
洪荒不淘宝,菊花配电钻。
高歌也发现自己长了一项本事,看到的果子,只要越想吃,口水流得越厉害,那果子就越是好果子,锻体效果就越好。
普通的石块没感觉,但只要一眼看去,心里觉得这石头不错,十有八九就是好东西。
但高歌一直没有碰到那种一眼看去,就产生‘这物跟我有缘’的感觉的东西,真是遗憾! 其实高歌觉得,跟他最有缘的是造化玉碟这块超级硬盘,他最需要里面的知识,可是不知道玉京山在哪里? 嗯,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去作死。
但高歌并不灰心,每天傻乐着,仔细观察洪荒的一切。
树林越来越多,草丛越来越宽阔,大片大片的草原开始在山间平原出现,空荡荡的山体已经很少了,大都披上了绿装。
高歌也看到飞鸟了,很丑陋的鸟,叫声难听,飞得又低,高歌追过去时,已经被一只野兽一个跳跃,吃到肚子里去了。
为了给自己看到的第一只鸟报仇,高歌给了那只野兽一棒子,让他和那鸟作伴去了。
从那以后,不同的鸟类出现在高歌的眼前,有的长了些羽毛,但大部分都光秃秃的,靠着肉翼滑行。
为了纪念这时期,高歌作了不少标本,可惜,被紫金宫当成废物,堆在角落里。
野兽中开始出现比较多的族群了,不再像高歌刚开始出来看到的那样,各个野兽都是特立独行,孤孤单单的一个,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而出现族群,也是个非常奇怪的事。
就像大当康一家,想破高歌的脑袋,也没想明白那六只小当康是从哪里来的? 整个大当康都被高歌吃到肚子里去了,都没有发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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