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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着蓝色方向出发,有的人用马或者骆驼来扛行李,但大多数人是自己背着。
樊宇有一匹沙漠马。
能在沙漠里行走的马种比较矮小,但足够壮实,没有修长的腿,马蹄宽且平。
他出来找狼崽子,但并不担心狼崽子跟不上。
对于天灾,动物永远有更敏锐的判断力,它们比人类更懂怎么避难。
“喂!”樊宇瞧见了他,“走了!” 男孩正在用头顶宋捡,把宋捡顶得站了起来。
“操。
”樊宇骂了一句,“管他干什么?走了!” 宋捡听见樊宇骂人了,声音非常大,像被风吹进耳朵里。
可他只能茫然地站在原地,起了风沙,眼睛都快挣不开,更看不清明暗的区别。
大部队开始行动,男孩顶了宋捡几下,就不再管他,跟在流民群的最后面走了。
他带着一群狼,融不进人类当中,一头黑发披到肩胛骨下,嘴里叼着刚才那块带骨头的生肉。
宋捡跟不上他们。
要是平时,看见一个人影,或许能勉强跟上。
可现在真的看不清方向,只能听清他们逐渐离远。
以前每次换地方都是爸妈拉着,他是个残疾,没人拉着就不行了。
男孩走了几十米,回头一瞧,宋捡远远地站着。
怎么没跟上? 于是他又跑回来,用头顶宋捡,把宋捡顶得往前走了几步。
看到宋捡开始走了,他就往前跑,去追大部队和狼群。
宋捡只走几步,停下来,视力不好,生存几率为零。
几次反复,大部队越来越远,连声音都听不到。
男孩最后顶了宋捡几次,围着他闻闻,彻底放弃似的,跑了很久都不回来了。
宋捡也放弃了,攥着干掉的棉签坐下来。
下沙速度开始加快,他都听到了刮风的声音,还有沙粒疯狂落到胳膊上的重量。
樊宇戴着头巾和防风镜,拉着马。
手上的伤口还他妈挺疼的。
突然他的马惊叫起来,樊宇立刻抓紧缰绳,防止马跑脱。
狼崽子拦在马前,龇着牙,朝他吐了一块东西。
“你他妈吓着马了!”樊宇先安抚马,狼群是荒漠里最残忍的顶级杀手,也是马的天敌,狼崽子身上的狼味太重。
养了他半年,樊宇已经摸清了他的思维方式,这是要和自己换东西。
他走过去,捡起来,是一块带着大骨头的生肉。
肉类是很少见的食物。
“要什么?”他问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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