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戈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暗恋都如自己这般——自打知晓心意的那刻起,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贼。
他每看凌笳乐一眼,就能平白获得巨大的快乐,而被看的那个却对此一无所知,让他的这种快乐变得好像是偷来的。
他因为暗恋,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偷偷摸摸的贼。
每一个眼神都是偷来的,每一句话都是偷来的,因为心惊胆战、得来不易,每偷到一点儿,都值得他在心里来回反复地细细琢磨千百遍。
他就在这种细细的咂摸中不断得到互相矛盾的结论:这一眼这么温柔,他可能也有点喜欢我;他没笑,看来真的不喜欢我;这句话是喜欢我;那句话是不喜欢我…… 就好像此时他偷偷地盯着凌笳乐看,无耻地暗自快乐着,凌笳乐却毫无察觉,依旧认真地伏在桌子上,拿着没有拔下笔帽的钢笔,在他的合同上一行一行地从左至右牵引着视线——凌笳乐总是很吃力,这种字多的东西,他得用笔或者手指头比着才不会看串行,像个小学生。
他们为试镜做准备那会儿,他就问过凌笳乐是不是有障碍,凌笳乐反问他:“什么障碍?” 他很快就弄明白了,凌笳乐看书的时候,那些字不跳,跳的是他自己的思维,习惯性走神。
“没办法啊,我上学那会儿文化课都夹在训练中间,浑身都是汗,累得不行,一坐下来就犯困了……有的人就是天生不适合读书嘛……” 他说这话时嘴唇微微撅着,带了点羞赧,带了点娇憨。
只是那个时候的沈戈并没有在意,此刻回想起来,才在脑海里将凌笳乐当时候的神态分毫毕现地还原出来—— 原来那时他有些脸红了,不多,只有薄薄的一层铺在脸上,不像拍戏时他被自己的“表演”弄害羞后,能一直红到耳朵后面;原来他的嘴唇撅起来会这么可爱,唇珠肉肉的,让人很想咬一口…… 凌笳乐在他的合同上读到冗长拗口的句子了,烦恼地咬了下嘴唇。
沈戈心跳鼓噪,再次产生不靠谱的揣测: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是不是…… “中城可真够大方的,一上来就给五五开。
”凌笳乐指着合同上的分成比例,羡慕地说道。
“嗯?我以为五五开算低的。
”沈戈微微坐直了些。
“不低啦,后面不是还有补充嘛,第二年会提到四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