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不再是那种教养出来的社交笑,而是真实的,从心里涌出来的。
沈长昭原本还有点烦母亲话多,此刻却看着那张笑得放肆的脸,忽然觉得小时候的自己,好像也不是那么讨厌。
车缓缓驶入农场,大片青草地在阳光下泛着光。
洛锦舟望着窗外,神情渐渐安静下来。
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小时候她的生活与“野”完全无关,只有规矩、时间表、围墙和不容更改的命令。
没有鸡窝,没有牛,也没有大鹅。
她的童年从来不属于田野,而是藏在书页和练习册之间。
“到了,”沈母回头,“下车吧,今天天气不错。
” 沈长昭率先下车,站在草地边等她。
洛锦舟慢慢走下车,脚踩在草地上,阳光打在她的侧脸,风吹起裙摆,仿佛来到了她在书中才能看到的桃花源。
沈母走过来,把遮阳帽戴在她头上,又拍了拍她的肩:“今天就放松一下,别跟着我们这些老家伙跑流程。
” 她笑了笑:“好。
” 整个上午,他们在农场里参观,跟舅舅闲聊。
沈家人都很热情,农场的气氛也温和闲适。
洛锦舟偶尔会被带着去看小马、小羊,还有刚下蛋的鸡。
沈母说:“要不要试试抓一只?” 她看了看那只母鸡,顿了几秒:“算了,我怕它啄我。
” 沈长昭在后面笑了一下:“胆子还不如我小时候。
” 沈母听见,偏头瞪他一眼,问:“那你现在去抓” 他沉默两秒,讪讪的看向洛锦舟:“……算了,我不敢。
” 两人的目光短暂的撞在一起,都笑了。
中午在农场餐厅吃饭,舅舅亲自炒了几道家常菜,还从自家地里采了新鲜蔬菜做凉拌。
沈父喝了点酒,开始吹沈长昭小时候“聪明”“精明”“主意多”,沈母在一旁戳穿:“他那是瞎折腾。
” 洛锦舟听得认真,有时还会轻声附和。
她夹了一筷子小炒豆干,忽然道:“这菜我小时候也经常吃。
” 沈母一听:“你也在乡下待过?” 她顿了顿:“我爷爷奶奶那边,不太一样的乡下。
我爸妈忙,一直在我爷爷奶奶身边长大。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文理分科后,林窕的同桌是十中赫赫有名的大佬江延。 十中人人皆知,大佬江延乖戾嚣张,视女生如洪水猛兽。 林窕深谙此理,对大佬避之不及。 谁知道过了不久,还是有人暗地里传出江延喜欢她的传闻。 林窕为证清白,彻查传闻之人,可惜无功而返。 迫于无奈,她只好当着江延的面痛斥此人:这太不像话了!要是让我抓到这人!我一定 话还未说完,江延突然打断她:一定怎样? 林窕义愤填膺:我一定弄死他!!! 江延听完/
相貌平平小弱受穿越进一本狗血生子里,化身成了光芒四射的明星。 穿越第一天他进错了总裁的房间。 蒋苗揉着腰:这不是言情狗血文的套路吗?怎么现在耽美也搞这一套了!好在男人不能生孩子,不然再给我弄个带球跑的剧情。 一个月后,他发现自己怀孕了。 蒋苗: /
金仆姑是箭名。以鹫翎为翼,箭身特长,射程特远,剑敌力特强第一次出现于文字记载是左传-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然而在一般江湖武林健雄豪士们的心目中,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却不如此简单它象征着死亡,代表着正义。它!也是一个难解的谜。金仆姑惊传江湖只是两年来的事,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它一样,在短短的岁月中,造成如许的轰动。总共有十六个人丧生于这支长箭之下!其中十二个是闻名江湖绿林巨/
七百年枕戈待旦,人与神的永恒争斗。在这个世界里,蒙古大皇帝统治着辽阔的疆域,而庞大的帝国暮日降临,武功道法可以近乎神明的高人隐居在最高的雪峰和最幽暗的小屋里,而还有超越他们力量之上的存在。来自西域的皇帝,他曾被杀死,而他没有真的死去,他还在沉睡,而且已经沉睡了七百年,他在等待苏醒。而人类,人类手持了屠刀,等待弑神的一刻!那一刻伪装被缓缓翻开;天空里的皇帝将重临帝位;火,重新开始燃烧;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