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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黎掉头要走,被丁浩洋拉住胳膊:“哎呀!好不容易来了!你瞧,这地方装修的多气派,多上档次!这可是咱们这儿数一数二的夜总会了,能给的工资少吗?我真不蒙你!” “可..” 方黎犹豫,扮女人唱歌,他咬咬牙也就做了,毕竟丢了那么多钱,现在别说让他扮女人,现在就是让他扮成不男不女的上去唱歌,只要能赚钱他也能豁出去。
可这事他没跟秦卫东说,当初他要来县城,是吵着要来上夜校的,要是让秦卫东知道他背着他去夜总会唱歌.. 就秦卫东那性子非把他生吞活剥了不可。
丁浩洋见他犹豫不决:“方黎,你想想,三个月就能赚三千回来,你放眼过去儿哪有这么快能赚钱的活儿?读完夜校也就当个小会计,一个月就那几十块钱,要干到猴年马月才能赚到三千?” ..话糙理不糙,方黎琢磨着,如今秦卫东那么忙,自己来读夜校本来就是想着给他分担一点,现在反倒又成了拖后腿那个,而且打从重泗出来,他就没靠自己赚过一分钱.. 他永远是躲在秦卫东身后的那个人,一直下去怎么行? 那跟秦卫东说说? 方黎光是这么一想,就赶紧摇了摇头,说了还得了?他直觉告诉他秦卫东绝对不会同意他这么做,没有为什么。
但…就这样放弃,回去继续念那个他读了这么多天都半瓶子水晃荡的会计? 方黎仰头看了看娱乐会所的招牌,他磋磨了几下手指,想起前些日子弹奏丁浩洋吉他时心中悸动的感觉,那些旋律很长一段时间都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是他从未有过的感受,就像被滴了一滴水在心尖儿上,痒痒的,在寂静的晚上滴滴答答,让人忘不了。
丁浩洋说得嘴都干了,看方黎眉头一会拧地跟麻花似的:“方黎,你要是真的不愿意也..” 他也没有硬逼的道理,只能回去先跟朋友继续去小酒吧唱歌,再想别的办法。
“我..”方黎迟疑了一会,似乎下定了决心:“丁浩洋,我想试试…!” 方黎答应之后,丁浩洋高兴得不得了,带着他直奔他们乐队的据点,一个位于老旧居民区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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