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志超刚才的出手大方,主动上前帮他把衣服挂起来。
宋志超朝她点点头,表示感谢,然后气定神闲地坐下,女服务员又用毛巾夹给他递上温热的毛巾,宋志超接过擦了擦手,还回去,然后笑着对陈建军说:“军哥,卡拉OK好了,要不要来一首?” 陈建军摇摇头,“你别逗我了,我唱歌可不行,跟杀猪一样。
” “那叫底气十足——靓女,给我这位大哥点一首齐秦的《狼》。
” 宋志超可不是胡乱在给陈建军点歌,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尤其像陈建军这个岁数,十个有九个都喜欢听齐秦的歌,并且大多数男的都喜欢这首《狼》,即使不会唱,也能扯着嗓子喊。
没人什么丢人的,狼呗,可不就是狼嚎。
这个年代的卡拉OK用来伴唱的是老式录音带,每次点歌都要把带子倒放到需要点歌的部分,很是繁琐。
不过小倩的动作挺麻利,很快就找到了齐秦的《狼》。
陈建军被宋志超怂恿不过,就拿了麦克风有些扭捏地跟着音乐唱起来。
还别说,他嘴上说自己唱歌不好,一开口还是蛮有那种狂野的味道。
旁边两个小妹妹都开始给他鼓掌了。
男人都容易被女人激励。
陈建军也一样。
有这么两个小妹妹给自己鼓掌打气,他的精神头就来了;何况他们等的人还没到,干坐着也不是一回事儿。
何况既然掏钱订了这个高档包间,那就不玩白不玩。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陈建军越唱越起劲,都快忘记自己来这里做什么了。
宋志超面带微笑,用手指敲打桌面,给他打着拍子,好像听的很入神;可是当他端起茶杯饮茶的时候,眼神却露出一丝心不在焉。
就在包间里面正热闹的时候,包间门被人敲了敲推开,一名服务员引着两个人进来。
一男一女。
男的大约三十来岁,手里拿着大哥大电话,穿着香港那边很流行的灰黑色风衣,就是《英雄本色》里面小马哥穿的那种,发型也是梳成大背头,打着明亮的摩斯,就差戴着墨镜,叼着牙签,要不然还真以为小马哥偷渡到了潘禺。
那个女的长得不错,打扮得花枝招展,造型和“红玫瑰美发厅”老板娘霞姐有的一拼,也是黑眼圈,大红嘴唇,波浪卷发,外带塑料大耳环,只是没穿蝙蝠衫,而是穿了一件低胸短裙,显得更性感,更妩媚。
那男的一进门,就操着一口粤语说:“对唔住,我们来晚了!” 宋志超不用陈建军招呼已经起身,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姬象,谢邀。 人在大明,刚死在紫禁城。 信号不好,神鬼怪事太多。 匿了。 /
夏歌一朝穿越,穿成了星际时代某最大佬的AI仿生机器人。 这个机器人的一切数据,都是照着大佬那求而不得的白月光设定的,从外貌到身材,从声线到性格,和那个人一样温文尔雅,和煦如风。 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AI替身机器人。 然而,就在夏歌穿越过去的当天,这个替身AI的数值程序就彻底崩坏了。 陆行深看着一边大喊老子活了!一边满屋子疯跑蹦跳鬼叫不止的疯批,觉得自己的完美替身机器人一定是中病毒了,才会程序/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众所皆知,A医大附属济华医院妇产科有两位王不见王的副主任医师。 江叙和沈方煜从大一入学到博士毕业再到规培评职称,简直拼得你死我活,天昏地暗,堪称你不卷死我,我就卷死你,你考九十六,我考九十七。 卷到最后,居然连看上的姑娘的都是同一个。 谁能想到,没等两个人斗出个结果,心上人直接挽着同性女友的手,在他俩面前笑吟吟地出了个柜。 白白针锋相对了三个月的俩直男三观尽碎,同仇敌忾地一顿苦酒入喉,稀里/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