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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
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
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
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师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
但她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
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公司来。
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
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
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
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
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谈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
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
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
”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
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
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
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派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
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
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
”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
我想沈安若之于他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优哉游哉的青蛙。
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
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
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
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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