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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
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
”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
”她吃吃地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干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
”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
”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嗄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作血奴。
”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 王风悚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
”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地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子抽我。
”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地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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