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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四章(3/3)

现的,自然大批的条子就在这里进行拉网式的搜索。

伯符的移动速度完全不科学,他跑步的速度跟公路上的车子也差不多了。

几分钟之后他就已经将倒霉的新乡警察甩在了身后,这一次他再度走到了路边,用枪柄砸开了一辆福特的车门玻璃,不顾车内报警器的蜂鸣,伸手开了门坐了进去,一拳砸开了方向盘下面的塑料壳子,短接了点火线路之间启动了汽车跑路。

跑路的方向却是向着新泽西——实在是伯符想要好好玩玩,最起码也要试着抢劫一家枪店那才是真正的美国往事啊然后他成功了。

枪店的店主被打伤,伯符作为一个老兵射击自然是非常精准的,他射中了老板的肚子,准确地避开了所有重要的器官,但是还是让老板失去了动作能力。

然后伯符很仔细地开始选择武器——这是一家普通的枪店,里面绝大部分也就是各种运动步枪、手枪以及半自动步枪,由于年月不是96年以前的关系也没有自动武器。

伯符选了半天也就选了一把精工的M1911A1改进型号跟一把水蟒左轮,然后选了一把AR15重枪管型号以及店主珍藏的中国产56式冲锋枪非卖品,最后他拿了许多子弹跟好几个弹夹,还从店主柜子下面的纪念品里面拉出了一个56冲用的弹鼓。

伯符在拿着收获丢到偷来的车后备箱的时候,还非常好心地将店里的电话放到了躺在地上哼哼的店主手里,然后按下了联通本地警署的报警按钮。

作为一个好心的抢劫犯,伯符做到了完美的不杀人抢劫。

“银行倒是已经抢得多了,而且现在兜里也有点小钱,还是暂时不干比较好。

先好好享受下著名的大苹果新乡的纸醉灯迷吧。

” 不过他注定享受不了多久——枪店的监控拍下了这个完全不屑于掩饰外表的男人的形象,然后印着他大头像的通缉令就发到了新乡的各个警署与街头巡警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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